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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澳华内镜: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2-11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2022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
询,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1年7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在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公司其他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
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
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