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内镜: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11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33 弄 66 号公司北京厅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0,100,10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0,100,1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0.072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0.07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12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施晓江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0,100,10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0,100,10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0,100,10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票
序号 票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数 数
1 《 关 于 < 13,564,10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上海澳华
内镜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 关 于 < 13,564,10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上海澳华
内镜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
管 理 办
法>的议
案》
3 《 关 于 提 13,564,10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上海澳华
内镜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2、3 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青、戴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
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