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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特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2-07-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威”、“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思特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6 号),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071.5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421.82 万元。本次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
资第 61555491_B03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研发中心设备与系统建设项目    73,466.10       73,466.10       50,000.00
         思特威(昆山)电子科技有限
  2                                    40,868.94       40,868.94        3,000.00
         公司图像传感器芯片测试项目
         CMOS 图像传感器芯片升级及
  3                                    88,708.26       88,708.26       35,000.00
         产业化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79,000.00       79,000.00       29,421.82
                合计                  282,043.30      282,043.30      117,421.82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
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
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
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和经营计划,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基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过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李重阳                 董军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