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思特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9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
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
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因此,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和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