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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特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9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9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555491_B02号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
                 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
                 编制,如实反映了 2022 年度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 2022 年度报告使用,不适
                 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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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555491_B02号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国豪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润昕




                                                中国   北京                                2023 年 4 月 28 日




                                                                   2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度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6 号)批准,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海思特威”)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0,010,000 股,发行价格为 31.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0,715,100.00 元,
扣除承销商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63,035,755.0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23,461,118.52 元(包括:审计费及验资费人民币 9,000,000.00
元、律师费人民币 9,000,000.00 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 4,716,981.13
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人民币 744,137.3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4,218,226.48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555491_B03 号验资报
告验证。

(二)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8,991,941.33 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00,711,663.59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60,715,100.00
 减:保荐承销费                                                      63,035,755.00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                                           1,197,679,345.00
 减:其他发行费用                                                     23,461,118.5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74,218,226.4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60,351,114.78
 减:募投项目支出                                                   318,640,826.55
 减:手续费                                                                1,365.69
 加:利息收入                                                          5,486,744.13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100,711,6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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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特威(上海)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管理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2 年 5 月,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分别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特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和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7 月,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批准,将募投项目“思特威(昆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图像传感器芯片测试项目”实施主
体由思特威(昆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昆山思特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并将该募
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图像传感器芯片测试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2022 年 10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思特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亭支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监管协议履行正常。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
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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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
               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人民币元)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101040160002165394     1,131,676.34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101040160002165402      236,110.31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131000895526847     78,880,047.42
                                     贸试验区分行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655388888808              1,013.54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亭支行     121935449810507        20,339,011.73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0020164388                 9,150.00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   454682861761              78,164.58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     216200100151688213          3,475.87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110201012601459859              50.47
昆山思特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亭支行     121943335310358           32,963.33
                                                    合计                                        100,711,663.59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7 月 8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76,035.1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555491_B07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金额均已置换转出。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5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
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 7,901.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预期
       发行银行           产品名称                                  购买日      到期日
                                     (人民币万元)   年化收益率
 上海农 村 商业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 司上 海自 贸   协定存款         7,838.00       1.75%    2022/5/24   2022/12/31
 试验区分行
 杭州银 行 股份 有限 公
                          协定存款            63.17       1.90%    2022/6/17   2023/6/16
 司上海分行


    本公司将存放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的协定存款
于到期后续期。

    2022 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收入
为人民币 170.66 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
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将募投项目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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