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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北人: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25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19-002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玉霞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
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12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
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其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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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
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通过了
公司董事会的审议,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19 年审
计机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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