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江苏北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玉霞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
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
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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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年末的财务
状况、2020 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
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江
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127,537.24 万元,较年初增长 2.50%;归属于母公司
的所有者权益 84,556.55 万元,较年初增长 1.5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净资产 7.21 元,较年初增长 1.57%。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287.22 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0.05%;营业利润 2,286.1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1.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53.8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3.63%。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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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末的财务状况、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3 个月期间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
项;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
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及《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5. 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7,340,000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387,2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
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78%。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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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实施如下: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
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其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
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
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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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 2020 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任务,结合目标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
平确定监事薪酬水平,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由于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及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
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银行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应用及指引、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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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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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
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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