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江苏北人: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8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北人机器人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
文件资料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
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
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
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为保证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稼铭、史建伟、吴毅雄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稼铭 史建伟 吴毅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