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玉霞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6 人变为 44 人;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180 万股调整为 176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
1
性股票数量由 145 万股调整为 141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2)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5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4 名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141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3)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