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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信安全: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9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度,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亚
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
会的作用。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是黄澄清先
生、杨义先先生、郭海兰女士。独立董事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人数比例、独
立性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简介:
    黄澄清先生,生于1957年,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澄清先生为北京
航空航天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副
理事长,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副理事长,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科学技术委员会
常委,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科全联科技(北京)有限公
司董事长。曾在北京无线通信局微波载波站、邮电部电信总局无线处、邮电部办
公厅秘书处、中国工程院办公厅文秘处、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服务质量监督处
等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单位担任职务。现任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义先先生,生于1961年,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杨义先先生为北京
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工程系讲
师、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学信息工程系访问教授等职务。2020年12月起任公司独
立董事。
    郭海兰女士,生于1973年,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郭海兰女士为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
执业会员、中国资产评估师、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审计专业技术委员会
委员。现任北京华阳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大信科融(深圳)投资有限公
司监事、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其中现场方式2次,通讯
方式3次)。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各次会议,细致研读相关会议文件,并结合公司实
际运营情况,客观、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黄澄清      5        4          4          1         0         否            2

 杨义先      5        5          5          0         0         否            2

 郭海兰      5        5          4          0         0         否            2


    (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成员分别按规定配备了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审计
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其余各委员会分别召开1次会议,独立董事作为各专门委员
会的召集人或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聘请审计机构
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9月
  2021年    第一届董事会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及程序完备性的独立意见
  1月7日      第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确定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年   第一届董事会
                           3、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4月27日     第六次会议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1年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及修改申报财务报表的独立意见
  7月6日      第七次会议
   2021年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财务
  9月28日     第八次会议   会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通过现场参加会议、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交流等方式,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开展和
规范运作的相关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反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及风险管控
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
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深入调研创造便利条
件,为其充分行使职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对公司重大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交易的开展系满足公司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
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未发现违规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上市,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与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标准设定合理,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
理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汇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事项。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同业竞争等
相关承诺的情形,不涉及股份减持相关情形。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且得到有效执行,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予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
关规定,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
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谨慎、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
实际,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
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独立董事:黄澄清、杨义先、郭海兰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