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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信安全: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3-022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
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
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
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李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姗姗,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楠,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9年成为致同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
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李洋因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连续签字年限超过2
个完整会计年度,违反《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
(证监会计字〔2003〕13号),于2021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
京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除前述情况外,李洋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费用与市场价格洽谈2023年度审计报酬
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
审计机构的预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
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预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及相应的
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态度认真,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职责。同时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计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担
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
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
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五)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