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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高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2-12-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2 号)核准,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高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826.3819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7.09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830.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715.55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其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要求,民生证券作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
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袁莉敏、刘思超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袁莉敏、刘思超、朱展鹏、邓颖君
    (五)现场检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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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2、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 2022 年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公司 2022 年以来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
等资料;
    6、查阅公司内控制度文件;
    7、查阅公司 2022 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及
其他内部控制制度,2022 年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
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规范的法人治
理结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合理,对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范围、审批程序、
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并能够有效实行;公司已经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
审计部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
执行;公司 2022 年以来历次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
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2 年以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以及相
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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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2 年以
来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22 年以来公司资产完整,人
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2 年以来与募集
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
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能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
经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 2022 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重
大合同、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2 年以来不存在违规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业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
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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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
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
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于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2022 年以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
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以来,品高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
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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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莉敏                         刘思超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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