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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普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作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开普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开普云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 号)
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开普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78.336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9.26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458.1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727.82 万元(不含
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730.37 万元。开普云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 年度,开普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27,318,469.00 元。其中:使用
的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182,968,469.00 元,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人民币 130,000,000.00 元,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金额人民币 214,350,0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开普云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10,564,284.42 元
(包括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10,659,284.42 元,持有理财产品的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99,905,000.00 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0 年 3 月 23 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921,190,577.61

减: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82,968,469.00

减:发行费用                                                   23,320,880.61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30,000,000.00

减: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金额                                  214,35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40,013,056.4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10,564,284.42

其中:持有理财产品的专户余额                                  199,905,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开普云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开普云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
结合开普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普云根据《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开普云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与国金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
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另外,开普云于 2020 年 5 月 9 日与全资子公司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开普”)与国金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备注:开普云及其全资子公司北
京开普合称甲方,协议项下签署方共四方)。
    具体内容请见开普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开普云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严格遵照制度与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开普云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
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开普云                            44050177898600000750        1,139,458.73
               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开普云                            44050177898600000751       54,349,266.08
               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开普云                              819000233302026            443,887.75
                   司东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开普云                            44050177898600000752      112,115,329.67
               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北京开普                             110927922910504          42,611,342.19
               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合计                                210,659,284.4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开普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开普云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25.0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
不存在变相改变开普云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 6 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开普
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0〕7-758 号)。国金证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开普云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开普云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0 年 4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开普
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开普云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开普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且
流动性好的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 年
4 月 13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符合安全性高且流
动性好的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 年 4
月 13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是否
 受托银行      产品类型                                   认购日       到期日
                            (万元)       (万元)                                赎回
 广州银行      理财产品       29,999.50           0.00   2020/4/16     2021/4/9     是

 广州银行      理财产品       23,000.00      17,000.00   2020/4/17     2022/1/4     否

 广州银行      理财产品        6,990.00       2,990.00   2020/4/17     2022/1/4     否

 广州银行      理财产品        1,000.00           0.00   2021/4/25    2021/7/25     是

 招商银行      理财产品        3,000.00           0.00    2021/5/6    2021/6/11     是

 招商银行      理财产品        3,000.00           0.00   2021/6/15    2021/7/16     是

 招商银行      理财产品        3,000.00           0.00    2021/8/2     2021/9/2     是

 招商银行      理财产品        3,000.00           0.00    2021/9/9    2021/9/30     是

 招商银行      理财产品        3,000.00           0.00   2021/10/7    2021/10/29    是

 招商银行      理财产品        3,000.00           0.00   2021/11/29   2021/12/29    是

 广州银行        存款               0.5            0.5     ——         ——       ——

        合计                  78,990.00      19,990.50     ——         ——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开普云为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进一步提升开普云盈利能力,维护开普云和股东的利益,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开普云的生产经营。2020 年 4 月 22 日,经开普云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开普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 30.00%。开普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开普云 2019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开普云累计使用人民币 13,000 万元
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开普云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对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开普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数智战略,拓展公司在数智商业领域的业务布
局,加快开辟能源数字化市场。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实施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435 万元收购北京天易
数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数聚”)51.21%的股权,并以超募资金 3,000
万元、自有资金 2,000 万元对天易数聚进行增资,合计获得天易数聚 57.159%股
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按照《关于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
司之投资协议》的约定,已支付全部转让款及履行完毕增资义务。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开普云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投项目的其他情况

    (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开普云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 203,681,049.26 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北京开普的“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
建设项目”。本次开普云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北京开普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
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与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开普云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原有募投项目
“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新增天津市、成
都市、广州市、深圳市、上海市、长沙市作为实施地点。增加后,募投项目“互
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
北京市、东莞市、天津市、成都市、广州市、深圳市、上海市、长沙市。本次变
更仅涉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原项目建设内容等情况的改变,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开普云未来发
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开普云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的议案》。

    1、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

    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
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为使得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
将“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办公场地购置调整为购置或租赁,公司将根
据募投项目实施地区的房价变动情况适时选择购置或者租赁办公场所,以降低实
施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投项目中采购软件服务调整为采购技术服务,
对于不属于公司战略布局方向和门槛较低的服务需求,通过对外采购第三方成熟
应用产品、外协开发或外采服务等方式完成,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效率。另外,
公司拟降低硬件成本,采用云化租赁,从硬件购置转化为购买服务的方式,并具
体化铺底流动资金的使用方向,对部分募投项目设备购置费、机柜租赁费、铺底
流动资金进行了调减,对于技术服务、开发及实施的投入资金进行调增。

    2、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为使得募集资
金有效使用,加快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大数据服务平台升
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新增开
普云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在北京市的基础上,新增东莞市、天津市、成都市、
广州市、深圳市、上海市、长沙市作为实施地点。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
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持一致,旨在
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本次调整未改变相关投资项目的总
体要求、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四)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

    开普云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对各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开普云同日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开普云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内部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开普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
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开普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开普云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开普云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开普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
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9,730.3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696.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731.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如有)                          资总额                  入金额                                 (%)(4)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2)/(1)
                                                                                                           (3)=(2)-(1)                                                  化
                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
大数据服务 平
                市、东莞市、天津市、
台升级建设 项                              20,368.10      20,368.10    20,368.10    2,228.59    3,738.69    -16,629.41      18.36%    2023/03/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成都市、广州市、深圳
目
                市、上海市、长沙市
                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
互联网内容 服
                东莞市、天津市、成都市、
务平台升级 建                              18,387.62      18,387.62    18,387.62    3,504.36   11,925.11     -6,462.51      64.85%    2023/03/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广州市、深圳市、上海市、
设项目
                长沙市
                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
研发中心升 级   东莞市、天津市、成都市、
                                               7,376.94    7,376.94     7,376.94     528.69     2,633.05     -4,743.89      35.69%    2023/03/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广州市、深圳市、上海市、
                长沙市
承诺投资项 目
                            —             46,132.66      46,132.66    46,132.66    6,261.65   18,296.85    -27,835.81       —           —         —       —         —
小计
超募资金                 无             不适用      43,597.71   不适用       21,435.00   34,435.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46,132.66   89,730.37   46,132.66   27,696.65    52,731.85   -27,835.8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详见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专项报告“四、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况”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