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开普云信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开普云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 具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持续督导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业务情况,对公司开展了持续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 5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公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保荐机构督促 公司进一步完善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内控制度并规 范运行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保荐机构督促 公司严格执行信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其他相关文件 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保荐机构对公 司的信息披露文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10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 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13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所报告的情况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前 14 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述情况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 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15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要求 16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前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 述情形 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 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 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 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 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因素事项如下: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元宇宙等智能化技术的逐步成熟,公司不仅面临行业现 有竞争者的竞争,还要面对新进入者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准确研判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持 续投入研发并布局新技术和新产品,则会给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 动态和趋势,以技术创新驱动为核心,推动相关业务融合、协同发展,打造有竞争力的业务体 系。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及持续的创新能力是公司在行业内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虽然公司 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并采取了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 权等相关措施,以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但仍不能杜绝公司的核心技术被侵犯和 泄密的风险。一旦核心技术失密,将对公司保持竞争优势造成不利影响。 3、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党政机关、检务行业、国家电网及下属企业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流程的影响,公司项目 的验收工作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而公司的期间费 用在各季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较强的季节性波动风险。对此,公司已 积极对接客户计划和流程,与客户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增加业务计划的可预期性。同时提高 数智安全 SaaS 服务及产品服务,平滑公司部分季节性波动。 4、内控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的业务逐步扩大,业务所属行业不断增加,公司的分子公司数量也逐步增多。对 于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监管、内部控制及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公 司将不断优化内部治理机构、子公司董事会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的持续、合规 的高速发展。 5、商誉减值风险 目前公司商誉净值主要是因收购天易数聚和开普瑞曦两家控股子公司形成的商誉。如果未 来被收购资产所处行业不景气、自身业务下降或者其他因素导致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未达 预期,将有可能出现商誉减值,从而造成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不确定风险,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 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充分意识到潜在的商誉减值风险,根据各收购项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商 誉减值测试,当前结果充分反映了各收购项目的当前价值。公司将持续从战略、财务等多方面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业务协同效应,促进子公司核心业务向好发展,并建立健全公 司经营管理体系,保持被收购资产的持续竞争力。 6、宏观环境风险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宏观经济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受国内疫情的 影响,若疫情在未来一段时期经常反复,会造成公司在产品交付、项目实施、商务谈判及业务 推广等方面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也有可能延迟客户的招投标进度,从而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 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未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表,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 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19,145,818.32 87,587,984.39 36.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27,528.83 4,252,908.27 -21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398,180.44 -4,920,955.62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231,697.10 -87,333,517.33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93,731,218.66 1,216,819,043.17 -1.90 总资产 1,618,070,262.23 1,560,473,225.89 3.69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6 -2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6 -21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3 -0.07 不适用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 0.36 减少0.7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0.69 -0.42 减少0.27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9.31 31.29 -1.98 (%)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6.03%,主要原因系一方面传统业务持续增长,数智安全业务增长 14.24%;数智政务业务增长 23.73%,数智内容增长 7.18%;另一方面数智能源、数智营销、元 宇宙业务等新业务带来新商机,新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16.98%。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7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08.04 万元,降幅 213.51%,主要是以下原因所致:一方面公司坚持以技术作为业务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提升核心技术,完善产品性能,坚定研发投入,研发投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27.44%;另 一方面公司积极布局与开拓元宇宙业务板块,对于提前投入的资源尚未形成相应规模 的收入。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39.82 万元,较上年减少 347.72 万元,主要原因系主要系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23.17 万元,上年同期为-8,733.35 万元,增长 310.18 万元。主要原因系销售回款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多所致。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19,373.12 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2,308.78 万元,主要原 因系分配现金股利及本期亏损所致。 综上,公司 2022 年 1-6 月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数据智能平台优势 公司搭建的数据智能平台支撑各个场景业务,从政务、内容、安全逐渐向其他行业延伸, 同时数据智能平台也在不断积累算法和模型,继续赋能场景业务应用。公司已经积累了涵盖数 字内容采集、分析、存储和应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核心技术,构建了一个统一的数据智能平台, 初步形成了“大中台和小前台”的架构模式,打造智能平台优势。 2、研发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研发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坚持技术领先的发展战略, 紧跟信息技术的前沿发展态势,紧密结合数字内容应用场景的发展趋势,掌握了一批具有行业 先进水平的核心技术,形成了功能较为完善的软件产品和服务。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能力的 塑造。第一,公司注重数据智能应用场景发展趋势的研究,及时、动态地搜集客户需求,并作 为研发创新方向的重要指引。第二,公司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前瞻性地进行基础技术的研 发布局,并将掌握的核心技术平台化、组件化、服务化。第三,公司建立了一套严谨有效的管 理规范和流程体系,通过了 CMMI5 认证以及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16/ISO9001:2015)、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IEC20000-1:201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GB/T22080- 2016/ISO/IEC27001:2013)等系列认证。 近年来,公司的核心技术创新性、先进性不断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公司连续 多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在元宇宙领域的科技创新实力、在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的 专业服务经验、在数字人和数字孪生的众多场景落地,2022 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开普云 正式通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此次通过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 定,是对公司科研实力、行业影响力和综合实力的高度认可。 3、大数据资源优势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的基础性价值已经取得广泛共识。数据规模和质量很大程度决定了深 度学习算法的训练模型优劣,进而影响算法精度直至用户体验。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积累了有效网页链接超过 200 亿条,收录有效文章索引 30 亿篇,存 储数据规模接近 500TB,形成了全面、准确和及时的政府网站内容数据。公司政府网站内容数 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得到权威机构的认可,被 CNNIC 牵头组织撰写的《第 42 次中国 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 4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 44 次中国互联 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 45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 46 次中国互联网络 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 4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 48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 状况统计报告》《第 49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清华大学发布的《2018 年中国 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2019 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2020 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 估报告》《2021 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所引用。 高质量的数据信息已经成为了公司的战略资源。其中,公司掌握了全国各个地区、各个行 业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内容数据,对该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可以为政府、企业、科研单位提 供完整、深入、专业的政策文件主题大数据服务。此外,基于公司平衡语料库自动构建技术, 公司后续将对已积累的政府网站内容数据进行全面学习训练,大幅完善现有的平衡语料库,扩 大 NGram 语言模型和句法依存关系库的规模,有效提升内容安全监测、政务智能搜索的智能 化水平以及文章智能关联、智能推荐精准度,为未来政务领域的智能问答、智能服务奠定数据 和技术基础。 4、行业知识和经验优势 数智政务、数智能源是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能源管理深度融合的行业,近年来处于快速 发展阶段。一方面,我国政府、能源行业整体处于向服务型、透明型转型的变革期;另一方面, 以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政府、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产 生了深远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为党政机关提供软件产品和服务,子公司天易数聚自成立以来聚焦 数字能源行业,拥有雄厚的技术和人才积累,对政务信息化、电力能源行业信息化和数字化技 术应用发展有着深刻的理解。 公司提前布局元宇宙产业,基于自身科研能力与技术体系,研发了虚拟数字人生成平台, 可快速生成数字人分身,应用于政务服务及商业服务领域,助力政企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 公司依赖多年的行业经验和领先的技术能力,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因此,公司对客户 的管理体制、法规政策、业务流程等知识具备足够积累,具有前沿理解,拥有深厚的行业知识 和经验优势。 5、客户资源和场景优势 公司拥有广泛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已经累计为 2,100 余家政府客户提供了服务,其中包括: 80%以上的省级政府,60%以上的中直机关和国务院组成部门,60%以上的市级政府。凭借于 此,公司一方面将依托目前的完整业务生态体系,深度挖掘现有客户群体价值;另一方面积极 拓展大中型企业、媒体、能源、金融、医疗、文旅等细分市场,以上客户领域为公司推动数字 经济业务快速发展聚合了丰富的应用场景资源。 综上,2022 年 1-6 月,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及进展情况 1、研发支出情况 公司以研发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2022 年 1-6 月,公 司研发费用为 3,492.52 万元,同比增长 27.44%;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29.31%。 2、研发进展 2022 年 1-6 月,公司从中台架构、内容安全、云搜索、数字人、能源管理等方面进行技 术创新。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专利共 22 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60 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259,183.26 元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82,963,318.79 元(包括现 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人民币 342,963,318.79 元,持有理财产品的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 元。具 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0 年 3 月 23 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921,190,577.61 减: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17,227,652.26 减:发行费用 23,320,880.61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30,000,000.00 减: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金额 214,35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46,671,274.0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82,963,318.79 其中:持有理财产品的专户余额 40,000,000.00 2022年半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 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 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