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开普云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2-043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3 号量子银座 7 层开普云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普通股股东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1,242,0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1,242,0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6.5371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6.537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汪敏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1,224,800 99.9449 17,000 0.0544 211 0.0007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1,224,800 99.9449 17,000 0.0544 211 0.0007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1,224,800 99.9449 17,000 0.0544 211 0.000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0 0 17,000 98.7740 211 1.2260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0 0 17,000 98.7740 211 1.2260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0 0 17,000 98.7740 211 1.2260
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若股东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则对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进行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道铕、杨璧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