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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普云: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23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3-008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3 号量子银座 7 层开普云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普通股股东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0,340,0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0,340,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0.0893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0.089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汪敏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0,340,000        60.0893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续聘天      2,779,200            100     0          0     0            0
          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道铕、杨璧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