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开普云: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3-017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730.37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43,597.70 万元。
        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约 11,678.19 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6.79%。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1,678.19 万(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开普云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 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78.336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9.26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458.1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727.82 万元(不含
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730.3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对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1 号)。公
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
资金主要用于“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
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18,387.62            18,387.62

  2     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20,368.10            20,368.10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376.94             7,376.94

                   合计                        46,132.66            46,132.66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3,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
30.00%。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435 万元收购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易数聚”)51.21%的股权,并以超募资金 3,000 万元、自有资金 2000 万元对
天易数聚进行增资,合计获得天易数聚 57.159%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四、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剩余超
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
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43,597.7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余
额 11,654.67 万元,其中三个月定期存款 900 万元,期限自 2023 年 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5 月 28 日。公司拟将该超募资金中的理财产品及理财产品到期后的利息
收益与活期存款及活期存款利息收益等一并整体补充流动资金(待理财产品到期
后具体实施)。理财产品到期后,预计超募资金余额 11,678.19 万元(含活期利
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
26.79%。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0 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进
行,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承
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
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
    五、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0 日,开普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开普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开普云《公司章
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开普云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