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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27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4,819,29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4,819,2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6.762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6.76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连胜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1 名监事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袁欣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安敬萍女
    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74,819,2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补选董事     74,81 100.000
1                                            0 0.0000       0     0.0000
         的议案           9,295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无特别决议议案,并对持股 5%以下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科峰、钟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