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03-18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锦
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审
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现任独立董事吴粒女士、李仁玉先生及董事庄坚毅
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现任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吴粒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二)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三)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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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
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
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国家财政部
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
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在可
持续开展工作上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
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法
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
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
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大信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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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多渠道进行积极的协调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
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确保审计工作规范运作、有章可循,对促进公司内
部控制建设和完善公司审计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更好地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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