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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
                       低于 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持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从 9,941,705 股减少至 7,641,705 股,
   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6.21%减少至 4.77%,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
   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航天科工创投的《关于减持锦州
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 号楼 1 层 01-16 号

    执行事务合伙
                     柳郁
    人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
                     91110000059254355Y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园 8 号楼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航天科工创投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本次减持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比例降低
至4.77%。权益变动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变动日期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航天科工                   2023 年 3 月 29 日-
               大宗交易                            2,300,000       1.44%
  创投                     2023 年 4 月 17 日

                    合计                           2,300,000       1.44%



    三、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持有股份          9,941,705       6.21%          7,641,705       4.77%
其中:无限售条件
                      9,941,705         6.21%        7,641,705      4.77%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航天科工创投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
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
及规定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
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
实施减持,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