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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岳先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岳先进
           保荐代表人姓名:姜慧芬、蒋勇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234
          保荐代表人姓名:邬凯丞、邬岳阳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5 号)核准,山东天岳先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42,971,10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2.79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5,757.7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20,347.13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
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受新冠疫情、多地封控、供应链受阻、
费用增加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出现较大幅度亏损。相关风险已在本报告之“三、重
大风险事项”之“(三)财务风险”之“3、业绩下滑的风险”中进行披露。除上

                                          1
述情况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议相
                                              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
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五个交
                                              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
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
                                              终止协议的情况。
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露。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项。
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履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
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
                                              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核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况,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
规范等。                                      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核查了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
                                              况,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
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
                                              关内控制度。
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2
                  项 目                                      工作内容
10、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阅的情况”。
漏。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阅的情况”。
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       阅的情况”。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13、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
纠正。                                         管关注函的情况。
14、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
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
                                               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
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
                                               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
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
                                               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
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
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
体进行补正。
15、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项。
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3
                  项 目                                    工作内容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6、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出现该等事项。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17、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
                                             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
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不应少
                                             检查的工作质量,预计将于 2022 年下半年
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至少应有
                                             开展。
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18、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
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
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
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19、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
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
                                             出现该等事项。
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20、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
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
                                             出现该等事项。
义务
21、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
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   出现该等事项。


                                        4
                  项 目                                    工作内容

核查报告
2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
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
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
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
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出现该等事项。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
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
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情形。
2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
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
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不
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   出现该等事项。
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具
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2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
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   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
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
行现场检查。                                 协议,保荐机构分别对天岳先进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2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
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规范运作,未切实保障
                                             出现该等事项。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022 年 1-6 月,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
26、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体情况如下:

                                        5
                 项 目                                    工作内容

                                           2022 年 2 月 16 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山
                                           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股份锁
                                           定期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2 月 21 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山
                                           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2 月 21 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山
                                           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2 月 25 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山
                                           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山
                                           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山
                                           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山
                                           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27、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无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
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
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6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热动力学、半导体物
理、化学、计算机仿真模拟、机械、材料等多学科交叉知识的应用。宽禁带半导
体产品具有研发周期长、研发难度高、研发投入大的特点。

       在半导体材料领域升级迭代的过程中,若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创新无法持续
满足市场对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或持续创新能力不足、无法跟进行业技术升级迭
代,可能会受到其他具有竞争力的替代技术和产品的冲击,导致公司的技术和产
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从而影响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2、公司产品技术与全球行业龙头相比存在差距的风险

       目前,公司与全球行业龙头企业的同尺寸产品在技术参数上不存在明显差
距,但在各尺寸量产能力推出时间、大尺寸产品供应情况及供应链配套等方面仍
与全球龙头企业存在一定差距。

       由于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碳化硅领域起步较早,因此在碳化硅衬底各尺寸
量产推出时间方面,公司与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存在差距:以半绝缘型碳化硅衬底
为例,在 4 英寸至 6 英寸衬底的量产时间上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分别早于公司 10
年以上及 7 年以上;截至目前,公司尚不具备 8 英寸衬底的量产能力,全球行业
龙头企业已于 2019 年或以前具备 8 英寸衬底量产能力。

       在大尺寸产品供应情况方面,根据公开信息,行业龙头科锐公司能够批量供
应 4 英寸至 6 英寸导电型和半绝缘型碳化硅衬底,且已成功研发并开始建设 8 英
寸产品生产线。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是 4 英寸半绝缘型碳化硅衬底,6 英寸半绝
缘型和 6 英寸导电型衬底已形成小批量销售,与全球行业龙头尚存在一定的差
距。

       在供应链配套方面,公司的产品技术发展亦受材料、设备供应的一定影响。
行业龙头企业由于能够结合上游原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技术发展趋势进行提前布



                                      7
局以实现产品技术突破。公司由于起步相对较晚,技术创新难度相对更大,因此
公司在供应链配套对产品技术影响方面,与行业龙头企业尚存在一定差距。

       综上,公司在各尺寸量产能力推出时间、大尺寸产品供应情况及供应链配套
等方面仍与全球龙头企业存在一定差距。若公司无法弥补与全球龙头企业之间在
产品技术上的差距,将对公司业务拓展、收入增长和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其他常见技术风险

       作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公司还面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足、技术泄
密、知识产权被侵权或被宣告无效或撤销等高科技企业共同面临的技术风险。

       半导体材料行业对于专业人才尤其是研发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核心技术
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无法继续培养或
招揽,将对公司的研发生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恶意
串通、舞弊等行为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负面影
响。

       公司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商业机密可能被盗用或不当使用,公司知识产权可
能被宣告无效或撤销,甚至与竞争对手产生纠纷。同时,可能出现公司员工对于
知识产权的认识出现偏差等因素出现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高及主要客户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半绝缘型碳化硅衬底产品,导电型碳化硅衬底产
品的销售金额及占比较小。半绝缘型碳化硅衬底产品主要用于新一代信息通信和
微波射频等领域,相关领域下游龙头企业的集中度相对较高,且对衬底的需求较
大。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 2022 年上半年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74.59%,客户集中度较高。




                                     8
       如果未来公司依赖上述客户不进行业务拓展,或新客户拓展不及预期,同时
无法持续获得现有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并持续获得订单,或公司与主要客
户合作关系被其他供应商替代,或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
较大变化,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客户,或目前主要客户的经
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无法在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中
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2、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最终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
76.45%,集中度相对较高。若公司无法寻找合适的替代供应商,一旦主要供应商
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化、产能受限或合作关系紧张,可能导致供应商不能足量及
时出货,甚至出现双方合作关系破裂的情况,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及生产设备价格波动的风险

       作为半导体材料生产企业,原材料和生产设备是公司的重要生产资料。公司
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碳粉和硅粉等主料和石墨件、石墨毡、抛光液、金刚
石粉等辅料。生产设备主要包括长晶炉、切割研磨设备等。

       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供需情况变化等可能对原材料及生产设备的供应
及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原材料或生产设备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导致
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可能会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及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风险

       由于碳化硅晶体的生长环境复杂、工艺控制难度大,公司无法完全避免产品
质量的缺陷。例如,碳化硅单晶生长周期长、控制难度大,易产生微管、包裹物
等缺陷;碳化硅单晶包括 200 多种不同晶型,制备过程中单一特定晶型难以稳定
控制,生长过程中易产生晶型转变造成多型夹杂缺陷;碳化硅单晶生长热场存在
温度梯度,导致晶体生长过程中存在原生内应力及由此诱生的位错、层错等缺陷。
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客户关系等造成负面影响,可能需


                                     9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利于公司业务经营与发展。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产品质
量参数,提供具备质量优势的产品,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
响。

       5、碳化硅衬底成本高昂制约下游应用发展的风险

       相较于成熟的硅片制造工艺,碳化硅衬底短期内依然会面临制备难度大、成
本高昂的挑战。例如,目前碳化硅功率器件的价格仍数倍于硅基器件,下游应用
领域仍需平衡碳化硅器件的高价格与因碳化硅器件的优越性能带来的综合成本
下降之间的关系,短期内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碳化硅器件的渗透率,使得碳化硅材
料即使在部分相对优势领域的大规模应用仍存在较大的挑战。

       因此,上述碳化硅衬底成本制约因素可能导致碳化硅器件难以在下游市场
快速实现行业应用的渗透和发展,导致整体行业发展不达预期,对公司的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84.29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881.53 万元,公司最近一期末
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由于碳化硅材料的持续研发需要大量投入,若公司未来因持续投入,或继续
进行股权激励等原因导致盈利能力下降或者亏损,则可能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
损持续为负,公司将无法进行利润分配,进而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
不利影响。

       2、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因主要产品产能切换等原因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 5.92%,较上年
同期下降 34.06 个百分点。公司主营毛利率受生产成本、产品售价、产品结构等
因素影响。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
进行技术的迭代升级和创新。若公司未能正确判断下游需求变化,或公司技术实



                                     10
力停滞不前,或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等,将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波动
甚至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疫情、供应链受阻等影响,对公司产品销售造成了一定影响;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要产品结构调整过程中,受到市场价格及需求波动导致
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下降,叠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及研发费用增加等因素影
响,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亏损。若以上不利因素不能较快扭转,
且不能有效降低产品成本或快速完成产品结构调整,公司业绩存在进一步下滑或
亏损的风险。

    4、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12.05%。报告期内,
公司为应对国际贸易形势变化,对主要原材料及辅料进行储备,导致报告期末存
货金额较大,如果公司工艺技术进步导致储备的材料无法满足生产需求,将产生
存货跌价损失,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由于国内碳化硅衬底
行业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下游客户对衬底参数指标的要求可能随应用需求的变
化而更新,若未来下游客户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
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公司未及时销售的产成品可能导致跌价损失,进而对
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回收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和应收票据总体上有所增加。报
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 9,596.29 万元,应收票据(包含应收款项融资)余
额为 1,701.39 万元。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规模可能进
一步增加,若经济形势恶化或下游客户、承兑银行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
将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不能及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6、研发费用较高的风险

    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为 5,313.50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3.04%,金额及占比较高,且公司研发投入仍保持快


                                   11
速增长态势。公司持续加大大尺寸衬底及导电型衬底等新产品的研发,研发投入
能否形成研发成果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研发成果向经济效益的转化亦存在一定的
滞后性,如公司短期内大规模的研发投入未能产生预期效益,可能对经营业绩带
来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存在较大影响的风险

    国家出台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 年版)》、《“战略
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 2020 年度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一系列政策对宽禁带半导体
行业进行支持和鼓励。

    同时,为防范半导体行业投资过热等风险,“国务院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
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对集成电路重点项目实施项目窗口指导,强化高风险
项目管理。

    若国家降低对宽禁带半导体产业扶持力度,或者国家出台进一步的约束性
产业政策或窗口指导等措施,或公司拟投资项目被纳入约束性产业政策监管调控
范围,进而导致公司无法扩大生产规模,将对公司运营、持续盈利能力及成长性
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新冠疫情的风险

    2020 年初以来,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对全球经济产生了重大
不利影响。由于目前全球范围内的新冠疫情仍在发展,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难
以估计,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不排除我国或公司客户、供应商所在国家采
取新的防疫措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的影响。

    2、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12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1,382.49 万元,占同期公
司收入的比例为 8.60%。若未来公司不能继续获得政府补助或获得的政府补助减
少,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出口的主
要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相关政策,若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产生
不利影响。

     公司还将面临宏观经济和行业波动、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带
来的经营风险。若未来宏观经济疲软、下游市场需求下滑、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
持力度减弱、或国际先进企业和国内新进企业的双重竞争态势愈发激烈,都将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16,080.99              24,721.58             -34.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84.29               4,790.80            -25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460.55               2,317.27            -551.4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94             6,086.26             -98.51
                               2022 年 6 月 30        2021 年 6 月 30
           主要会计数据                                                   增减幅度(%)
                                    日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35,263.40             222,246.42            140.84
总资产                               581,800.58             261,843.62            122.19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增减幅度(%)


                                       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2               -24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2               -241.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25           0.06               -516.67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           2.22    减少 3.7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14            1.07   减少 3.21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3.04           16.86   增加 16.18 个百分点
(%)
    注: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冲减研发产出后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受新冠疫情、多地封控、供应链受阻、产
能及产品结构调整、研发支出增加、公司规模扩大费用支出增加等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
少、购买商品的现金增加及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增加以及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
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下降
主要系公司产能及产品结构调整、研发支出增加、公司规模扩大费用支出增加导
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研发与技术优势

       1、技术积累

       碳化硅衬底属于高度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很高的技术壁垒。技术迭代更新
需要长期持续开展大量创新性的工作,同时需要获取大量的技术数据积累,以完
成各工艺环节的精准设计。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碳化硅单晶半导体的制备技


                                       14
术,经过十余年的技术发展,自主研发出 2-6 英寸半绝缘型及导电型碳化硅衬底
制备技术,系统地掌握了碳化硅单晶设备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热场仿真设计技术、
高纯度碳化硅粉料合成技术、不同尺寸碳化硅单晶生长的缺陷控制和电学性能控
制技术、不同尺寸碳化硅衬底的切割、研磨、抛光和清洗等关键技术;较早在国
内实现了 4 英寸半绝缘型碳化硅衬底的产业化,成为全球少数能批量供应高质量
4 英寸半绝缘型碳化硅衬底的企业;完成了 6 英寸导电型碳化硅衬底的研发并开
始了批量销售。

    2、知识产权积累

    公司在技术开发过程中,始终支持技术人员对各自负责的技术环节进行知
识产权保护,从而编制出完整的技术保护网,于 2018 年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
势企业。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境内发明专利 110 项,实
用新型专利 320 项,境外发明专利 8 项,涵盖了设备设计、热场设计、粉料合成、
晶体生长、衬底加工等技术环节,形成了有效的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同时,
公司有专业的知识产权专家,不断通过专利分析导航来进行预警和完善专利布局。

    在商标注册方面,公司在多类别注册了“SICC”及“天岳”商标,并在海外
17 个国家或地区注册了“SICC”商标,对公司品牌进行保护。

    3、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及获得奖励

    公司自建立以来,承担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高新技
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山东省重
点研发计划、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国家及省部级项目 20 余项。公司于 2019
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020 年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014
年获得山东省技术发明一等奖、2017 年获得济南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此外,公司
于 2015 年完成了 4 英寸半绝缘型碳化硅衬底的产品鉴定、2017 年完成了 6 英寸
导电型碳化硅衬底科技成果鉴定和产品鉴定,产品性能及核心指标达到国内领先、
国际先进水平。

    4、技术科研平台




                                    15
    公司设有碳化硅半导体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和省级研发平台。公司强大的科研实力,不仅促进了碳
化硅产业的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同时支撑了地方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升了
区域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二)生产优势

    公司在生产方面具有先发优势与规模优势。作为国内较早从事碳化硅衬底
业务的生产企业,公司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和生产管理经验、较强的产品质量控
制能力和一定的产业规模。未来,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建设项目的
逐步实施,公司产销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同时产品结构将得以进一步优化,公司
市场地位及竞争能力将持续提升。

    (三)产品优势

    碳化硅衬底作为半导体器件的基础材料,需要经过外延、芯片制造、封装测
试实现最终应用,整个工艺链条生产验证环节复杂、验证周期长。作为上游的关
键衬底材料,下游客户一旦通过验证,一般不会轻易变更衬底材料的供应商。

    公司在国内较早实现了碳化硅衬底的批量供应,并且产品参数指标优异、性
能不断提升,经过了下游企业的长期验证,产品品质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在
国外技术产品封锁和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公司主要产品 4 英寸半绝缘碳化硅
衬底有效保障了国内供应,实现国家核心产业战略物资的自主可控。

    (四)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碳化硅衬底业务的企业,公司产品已批量供应至下
游核心客户,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完善 6 英寸导电型产品,已经送样至多家下游客
户进行验证,形成了较强的客户资源优势,确保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五)人才优势

    碳化硅衬底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生产需要大量专业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公司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通过自主培养和引进各类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
技术开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公司通过技术科研平台不断吸引业内优秀人才加入,
公司研发团队成员主要由来自国内顶尖高校的优秀硕士、博士组成,承担并顺利

                                  16
完成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重大课题,同时完成了从产品开发到产业化转化的过程,
在技术开发和规模化生产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可以保证后续各项技术
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通过项目承担、岗位竞聘等方式对技术人才进行遴选,通过设立项目奖
金、股权激励等方式对技术人才进行激励,既保证了人才队伍的竞争力,同时也
保证了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2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 5,313.5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27.5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3.04%,较上年同期上升 16.18 个百分点。变动原
因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 6 英寸产品技术工艺升级,8 英寸产品产业化研发等大尺
寸和导电型产品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拥有授权发明专利 118 项,其
中,境内发明专利授权 110 项,境外发明专利授权 8 项。截至 2022 年 6 月末,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授权实用新型 320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24,913.23 万元,累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5,000.00 万元,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为 75,550.54 万元。

    公司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20,347.13


                                    17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24,913.23
其中: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127.28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                        23,785.95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5,000.00
减:报告期末结构性存款的金额                                     185,500.00
加:结构性存款赎回收益                                               88.45
减:报告期末协定存款的金额                                        53,881.1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28.17
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协定存款期末余额                                  21,669.37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75,550.54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
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持股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
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18
(以下无正文)




                 19
 (本页无iE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 022 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B 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签名)
                               星堂皇
                                安慧芬




                                                          川 年 3 月吁口
 〈本页 无正文 ,为沟通证给 股份有限公 司 4 关于 山 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以公司

2022 年 1主持续柯导半年度跟踪报 fst 》之签字IIt 章页)




              主名     华ι                             眼担
                           邬凯亟                        1% 岳阳




                                                             2. 0 叫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