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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岳先进: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7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岳先进”)

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现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

    1、韩力:男,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国际经济法专业,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1993 年 7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安达信(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咨询部咨询经理;1998 年 5 月

至 1998 年 11 月,任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中国总部财务经理-内部控制;1998

年 11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品食乐中国有限公司/通用磨坊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

财务长;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上海商城(Seacliff Limited)财务总监;

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阿斯利康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2007 年

5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爱尔兰财富控股中国有限公司财务及行政总监;200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摩根士丹利资产服务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

及运营;2009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易才宏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

财务官;2020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易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兼

任上海懿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天岳先进独立董事。

    2、赵显:男,197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物理化学专
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1998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山东

大学晶体所副所长;2006 年 4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山东大学科技处处长;2013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山东大学晶体所教授;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山东大

学光学高等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安徽同和晶体特种功能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山

东本源晶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岳先进独立董事。

    3、李相民:男,196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光学专业,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1989 年 2 月至 1990 年 9 月,任北京燕东

微电子联合公司技术部工程师;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北京理工大学光

电工程系博士后研究;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北京理工大学光电工程系

副教授;1999 年 10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英国萨里大学物理系博士后研究;2002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光电学院教授;现兼任天岳先进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

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事项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姓名    报告期内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参加董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韩力       6         6        6        0       0        否           3
   赵显       6         6        6        0       0        否           3
  李相民      6         6        6        0       0        否           3

    2、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

异议。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在审议

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效率。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们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相关问题。在召开相关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2 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

场考察,就关心的问题和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生产

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指导、监

督和核查。同时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及时提前报送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

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在履职过程中,本着重要性的原则,重点关注影响公司规范

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通过审查其决策、执行以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判断,出具明确的意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支持了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

立,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未发现违规

情况。

       4、并购重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无并购重组事项。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了变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

定执行,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好激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6、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与业绩快报披露信息不存在重大差

异。

       7、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年度审计

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职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

严格履行审计职责,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较好的履行了审
计责任与义务。

    8、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9、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能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10、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监督公司依法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

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12、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

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的做出

决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专业

技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13、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14、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急需予以改进的

其他重要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勤勉尽责。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继续加强

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

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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