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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岳先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3-04-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岳先进”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上市之日(2022 年 1 月 12 日)
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
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姜慧芬、蒋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邬凯丞、邬岳阳

    (二)现场检查时间

    2023 年 4 月 20 日-2023 年 4 月 21 日

    (三)现场检查人员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姜慧芬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邬岳阳

    (四)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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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情况等。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天岳先进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
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并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会
议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查阅了公司内审部门工作记录,并与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
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履
行职责。公司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并与公司公告进行
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天岳先进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
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岳先进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资子公
司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子公司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账户的对账单、使用
明细台账、资金支付凭证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查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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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控制制度及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并核对了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涉及的理财产品合同和凭证等资料。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天岳先进及其子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
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
投资情况的三会文件、关联交易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相关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
外投资情况。

    (六)公司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重大业务合同和 2022 年度财务报
告,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
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703.45 万元,同比下降 15.5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22.76 万元,同比下降 294.80%。受国内
外经济形势变化及宏观不利因素影响,对公司新建产能进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
积极调整现有济南工厂产能,逐步加大导电型衬底产能产量。在主要产品结构调
整过程中,因产线、设备调整等导致临时性产能下滑,进而导致营业收入和综合
毛利率等下降。同时公司为新建产能投产所招聘的人员数量较大,导致薪酬支出
大幅上升,对净利润影响较大。公司已经采取积极措施,按季度产销规模和营业
收入持续增长,若上海临港项目投产不及预期,或公司产能和收入增长达不到预
设目标,公司业绩可能存在下滑风险。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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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提请公司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竞争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
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股东限售股限售承诺履行情况、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情况、公司研发开展情况、主要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天岳先进股东良好地履行公司限售股限售承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开展不存在重大变化,不存在主要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
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2022 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
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
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岳先进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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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方面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的
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制度,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
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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