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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元生物: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2023-04-20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参照并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元
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的
不得行权的情形。
    二、该等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 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
    三、在非职能部门任职的激励对象部门层面可行权系数为 100%,满足《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四、可行权的 80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2022 年度个人层面可行权系数为
100%,满足《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80 名激励对象符合《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可行权条件。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
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
的行权期内按照公司确定的行权方式行权。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