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易信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12-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卓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卓易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的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公
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739,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5,871,408.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031,148.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0,259.93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2月2日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9)0013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国产BIOS固件和BMC固件产品系列开发项目”和
“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
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围绕
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着眼于提升公司研发和服务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25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后续公司将严格
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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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
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百敖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
限 3 年 。 详 细 情 况 参 见 公 司 已 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截至2019年12月25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
下:
序 金额 产品起息 产品到期 预期年化
受托方 产品名称 收益类型
号 (万元) 日 日 收益率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 3.45%-
1 交通银行宜兴支行 15,000.00 20191218 20200203 浮动收益型
性存款 3.55%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 金陶 1950 期月月盈保
2 8,205.00 20191218 20200205 3.50% 保证收益型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理财(紫竹)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 金陶 1950 期月月盈保
3 10,000.00 20191225 20200205 3.50% 保证收益型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理财(紫竹)
三、本次使用部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62,840,259.93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8,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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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
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卓易信息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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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蔡学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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