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卓易信息: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0-23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10 月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

制定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    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

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

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

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

超过 2 次。

     六、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

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

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

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

股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

上签字。

     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 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

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四、 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

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0)。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0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

          2、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 298 号卓易信息 19 楼会议

     室

          3、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王烨女士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

                                     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 年 10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 年 10 月 29 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数量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
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