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卓易信息: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9-10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5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易信息”)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
 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
 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核
 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

                                         1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 2022 年 9 月 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
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期间         买入数量(股)   卖出数量(股)


                 控股股东、董事
 1        谢乾                    2022.4.28-2022.7.4      303,090             0
                   长兼总经理


 2        王亚   董事的直系亲属   2022.2.28-2022.6.2       33,997           37,644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上述核查对象谢乾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在自查期间买入公
司股票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具体内容请
详见于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2 年 7 月 2 日、2022 年 7 月 5 日分别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江
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9)、《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2、上述核查对象王亚为公司董事的直系亲属,经公司核查,其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
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
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2
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
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
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
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