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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易信息: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2022-12-01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

   额2.15亿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亿元。

   新项目名称: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19,296.76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16,424.04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

   易信息”或“公司”)拟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基于大数据的卓易

   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16,424.04万元用于建

   设“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36个月,预计

   2025年达产。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可能涉及政策、管理、财务、技术泄密及技术研

   发人员流失等风险。(详见本公告“四 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之

   “(二)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部分)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3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开发行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1,739,200.00 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75,871,40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3,031,148.07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0,259.93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到位,已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9)00132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
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建设期
                                                             资金金额
          国产 BIOS 固件和 BMC 固件产品
  1                                               22,685       15,000     2年
          系列开发项目
          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
  2                                               21,500       20,000     3年
          产品系列建设项目
                 合计                             44,185       35,000

      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原“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
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合计 17,481.28 万元(其中利息金
额为 955.14 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 31.41%。变更后用于“卓瓴
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暂定名称,最终以当地机关核准为准),新项目总投
资为 19,296.7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6,424.04 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
金解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以
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注:自本次变更通过董事会审议至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期间,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

息及投资收益亦投入该项目。)

二、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2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
主体为卓易信息母公司,主要拟对公司自有云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将面向区域
政府、行业政府和企业客户的 SaaS 软件优化丰富和标准化。该项目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取得江苏省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宜兴发改备[2019]79 号《江
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拟在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 298 号(卓易创业软件园)15-16
层及数据中心二期 401、501,项目建设拟投资总额为 21,500.39 万元,拟使用
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建设期 3 年,拟于第四年达产。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原“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
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473.86 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政务云市场竞争格局存在激烈变化的可能
    根据赛迪顾问发布的《2021-2022 年中国政务云市场研究年度报告》,2021
年,国内政务云产品中 IaaS 占比达 50.5%,SaaS、安全&运维、PaaS 占比分别
为 27.3%、17.5%、4.7%。如果对比全球政务云市场会发现 SaaS 占比最高,说明
从全球看,我国政务云处在从 IaaS 层基础建设向 PaaS 层、SaaS 应用化建设阶
段转变。传统模式下,中国政企(政府+行业)云服务市场存在近万家服务商,
竟争壁垒不高,格局分散,在转云模式(系统集中、快速迭代)下必将行业集中
度大幅提升。不论是在中国市场和全球市场,巨头的市场份额变化证明马太效应
越发明显,政务云服务市场的门槛就越高。但云服务头部厂商间博弈的激烈程度
甚至会上升。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原募投项目实施的条件已经在发生变化,公司
从而重新审视原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政务云业务的政策环境变化
    2022 年 6 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明确要求“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各地区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开
展政务云建设,集约提供政务云服务”,结合目前各地政府国资背景云服务公司
的建设情况,无论是从避免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还是从提升政务云平台资源管
理和调度一体化程度的后续运营要求来说,政务云和国资背景云服务公司的整合
都可能更符合发展趋势。虽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政务云一定要上国资云的要求,
                                     3
但近年各地方政策的出台也有迹可循。2021 年 9 月,云南大理州数字经济发展
领导小组下发《数字大理项目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州直各委、办、局,州属有
关企业、有关单位的原有信息系统陆续迁移到“苍洱云”进行集中部署。“苍洱
云”由中国电子云承建,既服务于大理州政府机构也服务于州属有关企业,也就
是兼具政务云与国资云的功能。同月,武汉云正式启用,而武汉云的内涵更为丰
富,集武汉云政务资源池、武汉云信创资源池、武汉云企业资源池“三朵云”于
一体,开辟了“一城一云”的模式,将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资源整合,政务云与
国资云被收归于一体。
    基于公司对以上业务情况及政策、市场的相关情况的分析,公司决定适时做
出调整,在公司已投入研发的物联网云业务方面加快布局,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压力,将资金用到最需要的领域。
    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及业务布局投入的审慎考虑,公司对原有募投项目
“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做出变更。上述变更有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业务布局的实施进度,有利于提高公司
云服务产品的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
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三、   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新项目为“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以上项目名称为暂定,以在当
地发改委最终备案名称为准),公司针对当前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
司的业务布局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装修、升级改造现有的数
据中心和办公场地,满足卓瓴数字孪生一体化平台的场地需求,同时购置相关软
硬件设备,招募并培训相关研发与技术人员,以扩大公司云服务业务规模,满足
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建设卓瓴数字孪生一体化平台围绕数字基建中台、一体化
业务平台和可视化平台等基础产品,提供数字建筑、园区 CIM、数字工厂、智慧
环保和智慧能源站等解决方案。经公司测算,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 18.35%(税
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7.72 年(含建设期),年平均销售收入 19,285.05 万元。
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与业务布局,增强数字孪生技术服务的
有效市场供给,提高盈利规模,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4
 公司对原募投项目进行变更,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9,296.76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9,355.43 万元,项目实
 施费用 7,068.6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872.72 万元。各细分项目如下表所示:
                                       项目总投资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1                      建设投资                              9,355.43              48.48%
   1.1                     工程费用                              8,909.93              46.17%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0.00                   0.00%
   1.3                     预备费用                               445.50                  2.31%
    2                   项目实施费用                             7,068.61              36.63%
    3                   铺底流动资金                             2,872.72              14.89%
    4                项目总投资(1+2+3)                        19,296.76             100.00%
 (注:以上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的投资额为公司估算的结果,最终实施该项目时,具体
 数字可能存在变化。)

 (二)投资方式
        本项目总投资额 19,296.76 万元。其中 16,424.04 万元通过首发上市募集资
 金投入,占总投资额的 85.11%;剩余部分将利用企业自筹资金解决,占总投资
 的 14.89%。
 (三)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
 等各种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项目建设工期为 3 年,自开工之日起计
 算。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场地装修与升级改造、设备购置与安装
 调试、员工招聘与培训等。
                           建设期第 1 年                 建设期第 2 年             建设期第 3 年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装修与升级改造
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
 员工招聘与培训
 (四)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根据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5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也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剩余部分尚未明确用途
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投资项目计划成熟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再做安排。

四、   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 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支持产业发展
    数字孪生技术是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近年来我国政府主管
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和鼓励我国数字孪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总
体规划层面,2021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完善
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据
大脑建设,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
划》中,明确指出要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
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因地
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国家
信息化规划》中,指出要加强数字孪生等关键前沿领域的战略研究布局和技术融
通创新,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8 部门颁布的《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中,明确提出要聚焦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等重点
环节,加快数字孪生技术研发与应用。国家政策对数字孪生产业化发展的有力支
持,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2、行业持续发展与市场增长潜力为项目建设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在数字经济时代下,各产业数字化转型是必然趋势,数字孪生技术不断受到
国家与企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在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下游应用不断
拓宽以及科技赋能不断深化等的驱动下,我国数字孪生市场持续增长,进入快速
发展时期。数字孪生技术的下游应用场景主要包括城市管理、航空航天、电力、
船舶、农业、建筑、制造、石油天然气、健康医疗、环境保护等行业,下游应用

                                    6
产业规模庞大,为数字孪生市场带来显著的市场增长动力。在众多应用领域中,
智慧城市是数字孪生技术的重点应用方向,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居于世界前
列,发展前景广阔。根据中国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数据,2020 年我国智慧城市
市场规模将达 14.90 万亿元,预计到 2022 年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将达到 25.00
万亿元,未来仍将保持较快速度增长,极大地驱动我国数字孪生产业的发展。此
外,数字孪生是 5G 赋能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作为 5G 衍生应用,可以加速物联
网成型和物联网设备数字化,与 5G 三大场景之一的万物互联需求强耦合。随着
5G 时代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加速融合,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演进趋势日益明显,将催生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新模式、新业态,数字孪生日
趋成为产业各界研究热点,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综上所述,数字孪生产业的快速
发展和显著的市场增长潜力将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3、丰富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为项目开展提供了切实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进行大数据云计算关键技术的突破和创新性研发技术
的拓展。目前,公司基于多年的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沉淀,在数字孪生领域已形成
丰富的技术积累与人才储备。
    在技术积累方面,公司是国内大数据云计算企业中少数掌握 X86、ARM、Mips
等多架构 BIOS 技术的厂商,是中国大陆唯一、全球四家之一的 X86 架构 BIOS
独立供应商,也是国内少数同时具备 BIOS 和 BMC 固件开发的供应商之一;同时
公司拥有基于计算设备底层固件安全策略、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云平台技术服务
能力。公司凭借卓易物联网容器平台 V1.0 与技术开发中台 V1.0 等成熟技术架构,
已逐步研发出数字孪生技术领域相关产品和应用,围绕管理、运维及运营维度,
提供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公司数字孪生服务基于 IaaS、PaaS、SaaS
云技术平台,横向面向家庭、楼宇、小区、社区及综合体、园区等对象,纵向包
含管理端和用户端,按需提供智能化管理子系统、物业运维子系统和运营子系统。
截至 2022 年 6 月,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24 项,软件著作权 306 项。凭借诸多先进
技术成果,公司先后荣获“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全
可靠技术和产业联盟’会员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在人才储备方面,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乾是
国家重大工程 A 类专家,在其带领下已建立起一支技术能力强、经验丰富、结构

                                    7
合理、年轻化的技术开发团队,专业涵盖了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电子工程、
通信工程和检测技术等多学科。截至 2022 年 6 月,公司研发人员规模达 655 人。
因此,丰富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为本次数字孪生云平台项目的建设奠定了良好
基础。

(二) 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
    数字孪生产业的发展受到国家有关政策的规范及影响,公司存在产业政策变
化或政策不落实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无法开展的重大不利风险。如果国家改变行业
相关政策或者相关政策未完全落实,将对公司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政策变化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及时应对政策变化则会出现一定的经营风险。

    2、管理风险
    随着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经营规模、固定资产、人员数量等均将发生较大
变化,公司所面临的技术研发管理与销售管理等问题也将都会呈现正比增长,这
就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由于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将对
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达不到项目建成
经营后的资产规模对人力资源配置的要求,将可能降低公司的运行效率。

    3、财务风险
    本项目实施后,根据预估,每年的新增折旧与摊销费用,较现有固定资产折
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规模将存在一定幅度的增长,导致项目的总成本费用大幅上
升。另外,未来的原材料价格变动或者项目的施工进度调整,可能会对企业的财
务管理带来压力。

    4、技术泄密及技术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使用的核心技术和其它非专利技术,是公司业务能顺利开展的保障,核
心技术人员若违反商业保密原则,向竞争者或其他第三方透漏公司核心技术和其
它非专利技术,将给公司带来技术泄密风险,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此外,能否
维持技术研发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研发人员加盟,关系到公司项
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在行业当中能否保持技术领先优势,若出现技术研发人员外
流情况,将对公司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8
    新项目实施尚需通过办理项目备案等手续,同时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
多种因素影响,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
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
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
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三) 新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卓瓴数字孪生一体化平台,围绕数字基建中台、一体化业务平台和可视化平
台等基础产品,提供数字建筑、园区 CIM、数字工厂、智慧环保和智慧能源站等
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1、技术上重点围绕“卓易边缘网关”、“卓瓴物联网容器平台”、“卓瓴智慧
物联 AIOT 平台”、 “技术开发平台”、“数据中台”、“AI 中台”、“可视化中台”
等核心技术平台的优化升级,深耕 PaaS 领域的技术,进一步提升技术基础能力。
    2、业务上围绕“运营端一体化平台”、“集成端一体化平台”和“客户端一
体化平台”进行建设,其中着重建设“客户端一体化平台”中的“智能化集成子
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和“运营子系统”。

(四) 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待项目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
备案、审批等手续。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募投项
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
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
该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

                                      9
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
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募投项目变更的
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
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    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
   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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