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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易信息: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12-17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5%以上股东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易信息”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谢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733,7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39%。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宜兴中恒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简称“中恒企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72,0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6.98%。谢乾先生及中恒企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805,786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50.37%。其中 43,502,696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取
   得的股份,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上市流通,303,090 股为谢乾先生集中竞价取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和重大风险。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产生影响。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谢乾先生及中恒企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739,13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 2.00%,将于本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 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1
                                                                         IPO 前取得:37,430,696
                  5%以上第一大                                           股
谢乾                                   37,733,786             43.39%
                  股东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303,090 股
宜兴中恒企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6,072,000 股
业管理有限                              6,072,000              6.98%
                  大股东
公司
       注:本公告所涉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谢乾                         37,733,786              43.39%        宜兴中恒企业管理有
           宜兴中恒企业管理有            6,072,000               6.98% 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限公司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谢乾,互为一致
                                                                            行动人。


                     合计               43,805,786              50.37%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谢乾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1/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869,566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及集中     金需要
            股              1.00%    869,566 股        2023/7/8                    竞价方式
                                                                                   增持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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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兴中恒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1/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企业管理    869,566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要
有限公司    股           1.00%   869,566 股       2023/7/8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谢乾先生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现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
     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
     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
     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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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恒企管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票
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
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
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
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谢乾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影响。




                                     4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
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前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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