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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易信息:卓易信息2022年独董述职报告2023-04-20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
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就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三分
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
届工作,并确定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中 3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
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
会,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各独立董事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秘密,从未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未利用董事
地位谋取私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建忠:男,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5 年 7
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江苏雅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江苏银环紧密钢管有限
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江苏智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
目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6 月担任宜兴希京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宝银特种钢管有限公司法律监察审计部长。2020 年 1 月 15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丁卫红:女,196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 年 9 月
至 2014 年 3 月任美国田纳西大学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系访问学者。1988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江苏淮阴工业专科学校讲师。2000 年 5 月至今任淮阴工学院讲师、
教授。自 2020 年 1 月 15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万梁浩:男,198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毕
业于苏州大学法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03 年 9 月至 2013 年 3 月历任江苏英
特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合伙人,2014 年至今历任上海市广发律所事
务所无锡分所律师、合伙人、主任。自 2022 年 9 月 9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洁(已离任):198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主要经历如下:2003 年至 2004 年任职于马士基(中国)有限公司;2004 年
至 2006 年任职于上海市才富律师事务所;2006 年至今任职于上海市广发律师事
务所。现任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合伙人、上海捷域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石家庄优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6 年 8 月 22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间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1)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
任职;独立董事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
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独立董事均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
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
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审议通过 17 项议案;董事会会议 6 次,
审议通过 41 项议案。独立董事出席了所有应出席会议。2022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本年
   董事      是否独                                           是否连续
                      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东
   姓名      立董事                                    缺席   两次未亲
                      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大会的次
                                                       次数   自参加会
                      事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议
                      次数
徐建忠         是       6     6       0       0         0       否          3
丁卫红         是       6     6       6       0         0       否          3
万梁浩         是       4     4       4       0         0       否          1
陈洁           是       2     2       2       0         0       否          2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8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开 2 次会议。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专业委员会会议。
     2022 年度公司各项工作运转正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度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责任部门进
 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查验,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元,年度公司及其
 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我们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
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 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
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
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发布了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七)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决定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年度报表审计的
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确定。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拟以实施 2021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8,587,276.50 元(含税);
另公司 2021 年度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 28,320,028.26 元(不含
交易费用),则公司 2021 年现金红利及回购金额合计占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 87.65%。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我们认为,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九)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自 2019 年 12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作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
联交易、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履行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承诺人均能够积极、合
规地履行以往作出的承诺。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使投资者更全面、及时地
了解公司发展情况,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制订的内
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为基础,涵盖了财务预算、产品销售、
物资采购、人事管理、对外投资、内部审计等各个生产经营流程,形成了较为全面
规范的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上市
之后,公司正在不断面临新的管理要求。公司将根据自身不断发展的管理要求,
及时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
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   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凡需经董事
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及时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介绍和汇报,并调阅有关资料,进行
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同时我们还注意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研习,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
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的保护能力。

   2023 年,我们将继续独立、公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对公司股东的
信任和支持以及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所给予的配合和帮助表示感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