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模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2-03-3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
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冯东晓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
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相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冯东晓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海峙、单飞跃、邵正中
2022 年 3 月 30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任海峙:
2022 年 3 月 30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单飞跃:
2022 年 3 月 30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邵正中: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