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南模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亚聪、张子慧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265.SH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9 号)核准,上海南方模 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首次公开发行 1,949.09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84.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49,319,958.00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7,876,199.92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由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8095 号《验资报告》 予以确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 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 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2 年半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1 项 目 工作内容 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 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 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 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 议的情况。 于修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 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 明原因。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露。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其中,保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荐机构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6、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 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各项承诺。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核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 员的行为规范等。 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核查了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制度。 等。 10、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情况”。 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项 目 工作内容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的情况”。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1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的情况”。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3、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 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的情况。 14、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 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 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 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 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 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 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 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 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15、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 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6、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3 项 目 工作内容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该等事项。 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17、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于 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 2022 年 8 月 22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对上 年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 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负责该项目的两名 表人至少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保荐代表人有 1 人参加了现场检查。 18、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 司利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 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 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9、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 现该等事项。 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20、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 现该等事项。 披露等义务 21、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 现该等事项。 4 项 目 工作内容 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2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 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现该等事项。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2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 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 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 大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现该等事项。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 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2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 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 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 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 2022 年 8 月 22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对上 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 检查。 2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规范运作,未切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侵害投资者利益 现该等事项。 的情况。 26、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 5 项 目 工作内容 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 月 20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1 月 20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2022 年 1 月 20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1 月 25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 查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6 月 20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 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7、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 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 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6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 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基因编辑通用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基因修饰动物模型服务行业是基础生命科学和转基因、基因打靶及编辑技术 的综合应用领域,技术门槛高,发展变化快。从基因编辑通用技术的发展历史来 看,近三十年间涌现出多种技术路线,包括 1996 年锌指核酸酶技术(ZFN)、2011 年 建 立 的 转 录 激 活 效 应 因 子 核 酸 酶 ( TALEN ) 技 术 及 2012 年 被 发 现 的 CRISPR/Cas 系统介导的基因编辑技术。 随着对基因编辑机制及分子生物学领域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未来可能出现新 一代效率更高、成本更低、适用范围更广的基因编辑技术。若目前通用的 CRISPR/Cas 基因编辑技术被替代,公司无法及时根据新的基因编辑通用技术开 展研发工作并运用到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中,公司将面临基因编辑通用技术升级迭 代的风险,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2、公司自身技术研发无法及时适应市场需求的风险 基因修饰动物模型是公司开展业务的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技术门槛,存 在公司自身技术研发无法及时适应市场需求的风险。 一方面,公司面临自主研发的标准化模型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自 主研发的标准化模型超过 8,000 种,未来将持续投入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品系研发。 如公司在总体研发策略、目标基因选择等方面产生偏差,导致研发的标准化模型 无法产生销售或商业化前景较低,公司自身研发出的标准化模型品系可能无法适 应市场需求。 7 另一方面,公司面临无法及时研发出市场需求较大的代表性靶点动物模型的 风险。随着创新药研发的靶向化、精准化逐步发展,在肿瘤治疗、罕见病、自身 免疫疾病、眼科疾病等治疗领域的新靶点、新药物发现日新月异,PD-1、PD-L1 等代表性靶点被发现后相关药物逐步成为全球年销售额数百亿元的重磅新药品 种,近年来涌现了 CD47 等具备较大商业化价值的药物靶点。如公司无法及时根 据新药研发的变化相应研发出相应的人源化动物模型,存在无法及时研发出符合 市场需求产品的风险。 3、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研发人员是公司持续研发创新的重要基础,稳定的研发团队是维持公司核心 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90 人,占员工 总数的 16.01%。若公司不能维持研发团队的稳定性,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 加盟,则可能无法保持技术竞争优势,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研发进展、市场 竞争力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国内细分市场规模较小,面临未来行业市场规模增长 不及预期导致公司发展空间受限的风险 据 GMI 数据推算,2021 年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全球市场规模约为 120 亿美元, 中国占全球同行业规模的比重约为 7%左右,公司国内细分市场规模较小。如未 来相关产品无法持续发掘新的商业化需求,无法进一步运用到创新药药物发现及 药效评价中,无法逐步扩大市场规模,公司面临主要业务国内细分市场规模较小, 行业市场规模增长不及预期导致发展空间受限的风险。 2、市场竞争的风险 在国内生命科学研究投入持续增加,以及药物研发及 CRO 行业规模快速增 长的带动下,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市场需求大幅上升,亦带动国内基因修饰动物 模型企业快速成长,如百奥赛图、药康生物等国内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企业逐渐发 展壮大并积极布局,进一步加剧了国内基因修饰动物模型行业的竞争,这对公司 的市场开拓能力、模型研发能力、研究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除与 8 其他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公司竞争外,公司还面临需与其他 CRO 企业以及科研院 所自有动物房等的竞争。 境外同行业公司中,Jackson Laboratory 既从事普通动物模型相关业务,也从 事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供应相关业务;Charles River 主要从事药物发现、安全性评 价等 CRO 服务,也提供动物模型供应业务;Taconic 同样为综合性动物模型提供 商。未来随着公司境外业务逐步拓展,公司亦将在国外市场上与跨国基因修饰动 物模型公司直接展开竞争。 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加剧,若未来公司模型储备无法满足 市场需求、药理药效评价及抗体筛选服务平台的建设不能及时健全完善,以及在 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及技术服务各个细分领域的服务能力不能得到提升,将对公司 的综合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3、实施募投项目后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2022 年 1-6 月,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增长速度较快。公司去年同期仅有约 5 万 笼位,2021 年下半年,募投项目金山基地建成投产,新增约 5 万笼位;2022 年 上半年,广东中山基地投产,新增约 9 千笼位,由于产能扩大和人员规模增加, 相应的折旧摊销、材料费、能源费、人员工资等也随之增加,导致生产成本大幅 上涨。若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公司可能面临经营规模扩 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4、实验动物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基因修饰动物模型服务业务,需要饲养大小鼠等实验动物。随 着实验动物相关监管政策趋严,公司如果在经营规模扩大的情况下对于实验动物 的管理出现纰漏,或因内控疏忽导致违反实验动物伦理或实验动物福利相关规定 的情形,可能面临被处罚的风险。 5、主要经营场所为租赁房屋风险 公司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取得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金流路 1438 号 2 幢房屋 的不动产权证,但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地中仍较多为租赁房屋,若现有租赁房屋不 再租予公司,或其权属出现重大风险,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9 6、CRISPR/Cas9 相关技术授权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系利用基因修饰技术构建动物模型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部 分生产环节需要使用 CRISPR/Cas9 基因编辑技术,该技术经过公司进一步改进 及创新后方可应用于公司的业务领域。CRISPR/Cas9 技术系基因编辑领域的基础 性技术,该技术在真核系统方面的应用率先由 The Broad Institute,Inc.取得专利, 目前广泛应用于全球分子生物学研究及创新药研发。The Broad Institute,Inc.对外 授权该系列专利较为开放,目前对全球科研机构免费,对商业机构收费。 2018 年 11 月,公司与 The Broad Institute,Inc.签署了《非排他性专利许可和 材料转让协议》,约定 The Broad Institute,Inc.将基因编辑技术(包括 CRISPR/Cas9 技术相关的一系列专利)许可公司使用,许可期限自 2018 年 11 月 12 日起至许 可专利的最后一个权利主张到期日。 如果 The Broad Institute,Inc.不再授权公司使用相关专利或相关专利被第三方 挑战而认定无效,公司依然面临使用基因打靶技术进行基因修饰、成本费用增加 或需向第三方支付专利授权费用的风险,这将导致公司模型制备效率下降或费用 支出增加。 7、“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不确定性的风险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受病毒变异或输入 型病例的影响,局部地区疫情散发,致使当地容易受到物流管控影响,运输不畅。 2022 年 1-6 月,公司位于上海的生产基地以及大量客户群体的生产经营均受到 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将在生产经营中加强防疫措施,做好针对疫情反复的应急 预案,尽量降低疫情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但如果变异病毒传染力增强,未来疫情 发展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生产经营面临一定的或有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0,121.7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 77.86%。公司客户以知名科所院校、医药公司、CRO 公司和综合性医院为 主,在多年业务合作中,公司款项回收情况总体良好。但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 10 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2、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基因修饰动物模型及相关技术服务,种类较为丰富,不同 类别业务的毛利率可能有一定差异,因此公司综合业务毛利率会因产品、收入结 构变化而呈现一定波动特征。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产品种类、业务规模将 进一步扩大,毛利率可能出现较大波动。 3、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2022 年 1-6 月,公司确认为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66.64 万元。若公司未来 不能继续获得政府补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2022 年 1-6 月, 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 生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则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 减少或取消而降低盈利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产业监管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和主营业务接受实验动物管理相关法规监管。随着近年来国家 对于动物实验安全、动物检疫防疫的不断重视,相关监管力度持续加强。此外, 虽然本行业目前不受医疗行业相关法规监管,但未来随着行业在医学方向应用的 加深,可能会逐步纳入各级卫生、药监部门的行业监管。 公司如果不能持续满足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则存在被 相关部门处罚,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2、下游行业需求变动风险 随着国内基础科研和生物医药行业的蓬勃发展,基因修饰动物模型作为重要 的科研工具已广泛应用于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医药研发和 CRO 服务领域,面临 良好的下游行业需求。然而,如果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行业的整体发展速度放缓, 进入瓶颈期或下游企业出于降低成本、提高自身研发一体化程度等需要而增加自 11 行研发、生产比重,减少对外采购,或创新药企因融资困难资金短缺而出现缩减 管线、节省成本等情况,则公司将面临下游行业需求变动的风险,经营业绩可能 面临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会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30,004,584.97 121,804,164.50 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84,254.73 26,604,883.26 -8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137,380.05 24,310,991.99 -129.3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252,222.31 31,731,048.63 -204.79 2022 年 6 月 30 本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日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88,581,520.77 1,783,660,380.23 0.28 总资产 2,021,770,802.18 1,964,057,227.03 2.94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21 年 1-6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月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45 -8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45 -8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09 0.42 -121.4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7 9.92 减少 9.65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0.40 9.06 减少 9.46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1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8.01 16.42 增加 1.59 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下降 81.64%、129.36%。2022 年上半年,上海受新冠 疫情影响,逐步实行全域静态管理,执行外部物流管控,上海及周边的客户收货 不便,公司发货困难,因此收入确认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公司收入增速大幅放 缓;加之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人员规模增加,相应的折旧摊销、材料费、能源费、 人员薪酬等也随之增加,生产成本大幅上涨,造成利润大幅下降;疫情防控期间, 由于公司业务特殊性,饲养活体小鼠必需的成本费用不会因无法发货而减少,且 近半数员工驻场封闭生产的补贴、餐费、疫情防控物资等支出致使成本不降反增, 亦对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25.22 万元,同比下降 204.79%,比上年同期下降人民币 6,498.33 万元。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客户回款 流程受阻,回款速度大幅放缓;另一方面,随着金山基地与中山基地投入使用, 日常运营费用增加。 3、每股收益 2022 年 1-6 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分别下降 86.67%、86.67%、121.43%,主要系公司 2022 年 1- 6 月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研发、生产、销售及定制化服务的生物 科技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目前已在基因修饰动物模型构建技术和策 略方面掌握了四大核心技术,包括“基于 CRISPR/Cas 系统的基因编辑技术”、 13 “ES 细胞打靶技术”、“基因表达调控技术”、“辅助生殖技术”,公司基于该等技 术开展主营业务。 1、基于 CRISPR/Cas 系统的基因编辑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具体表征 产品应用 基于 CRISPR/Cas9 系统,通过 对实验系统进行优化,抑制非 重组增强系统 C57BL/6-Apcem1(L850X)Smoc 自主研发 同源末端连接的发生,提高同 (IERC) Apc 点突变小鼠模型 源重组发生效率,尤其是单链 DNA 的重组效率 基于 CRISPR/Cas 系统,通过对 基因编辑重组 Cas 蛋白的修饰,增加重组载体 C57BL/6- 增 强 系 统 自主研发 入核和与切割位点发生碰撞的 Ccr8em3(hCCR8)/Smoc (TERC) 几率,进而提高基于重组载体 CCR8 人源化小鼠模型 的同源重组效率 2、ES 细胞打靶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具体表征 产品应用 该培养体系,各种营养成分清 小鼠 ES 细胞无 楚,通过调整各营养成分配 C57BL/6-Kdrtm2(hKDR) Smoc 血清培养基体 自主研发 比,筛选获得适宜当前 ES 细 KDR 人源化小鼠模型 系 胞培养的配方体系 可以对常规小鼠品系和基因修 C57BL/6- 小鼠 ES 细胞快 自主研发 饰小鼠品系的胚胎干细胞进行 Apoetm2(hAPOE4)Smoc 速建系技术 快速建系 APOE4 人源化小鼠模型 基于重组酶系统的基因组高效 整合能力,将大片段 DNA 或 C57BL/6-Hbb-bt&Hbb- 大片段多基因 自主研发 者多个基因定点整合到小鼠基 bstm1(hHBB)/Smoc 定点整合技术 因组中,实现外源基因的高表 HBB 人源化小鼠模型 达。 3、基因表达调控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具体表征 产品应用 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目的基因 C57BL/6- 过表达模型。利用该系统制备的 Gt(ROSA)26Sorem1(SA-FRT- 条件性过表达小鼠,正常情况下 转基因表达切 2xpolyA-CAG-FRT-Loxp-stop-loxp- 自主研发 受强启动子驱动表达,表达量 换系统 human ACE2-IRES-tdTomato-WPRE- 高;可通过与特定重组酶小鼠交 polyA)Smoc 配后,切换到受低活性启动子驱 ACE2 人源化小鼠模型 动状态,表达量低。利用一个基 14 因修饰小鼠可以实现两种表达 量的表型观察 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下调体内 基因表达模型。利用该系统可通 B6.129S-Mycntm1(TRE- 过强力霉素,调控内源基因的表 内源基因表达 EGFP)Smoc 自主研发 观遗传状态,进而调控内源基因 控制系统 Mycn 四环素调控小鼠模 启动子的开关和表达强度,可在 型 特定的时间点下调和恢复内源 基因表达 C57BL/6- 利用 PiggyBac 转座子的转座活 Gt(ROSA)26Sorem1(CAG-LNL- 转座子诱变技 性,在生物体中进行基因捕获和 自主研发 PB-V5)Smoc 术 诱变,并建立了快速筛选和鉴定 Pbase 条件性表达小鼠模 的方法 型 通过构建白介素 1β 内源性启动 子驱动的荧光素酶转基因小鼠, 抗炎症分子活 建立抗炎症分子的原代细胞筛 B6.Cg-Tg(IL1B-luc)Smoc 自主研发 体筛选技术 选模型和体内筛选模型,可以在 荧光素酶表达小鼠模型 体外对抗炎药物进行高通量筛 选和体内药效评价 通过敲除小鼠体内的胰脂肪酶 相关蛋白 1,建立了一个自发肥 脂肪酶靶点抗 B6.129S-Pnliprp1tm1Smoc 胖和胰岛素抵抗模型,利用该模 肥胖分子活体 自主研发 胰脂肪酶相关蛋白基因敲 型可用于针对胰脂肪酶相关蛋 筛选技术 除小鼠模型 白为靶点的肥胖和糖尿病治疗 药物的筛选和评价 B6.Cg-Tg(pMMTV- 自发肿瘤模型 通过调控原癌基因的表达,在特 自主研发 PLAG1)Smoc 构建技术 定组织诱发肿瘤发生 PLAG1 转基因小鼠模型 4、辅助生殖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具体表征 产品应用 通过增加雌鼠体内促卵泡激素 C57BL/6-Sirpatm2(hSIRPA) 小鼠促排卵技 的水平,过度刺激卵泡发育,获 Cd47em1(hCD47)/Smoc 自主研发 术 得较正常 3-4 倍的成熟卵母细胞 SIRPA/CD47 双人源化小 数量 鼠模型 通过药物诱导后 X,Y 染色体精 性别定向控制 子活力差异对精子进行分选,体 C57BL/6-Tlr8tm2(TLR8)Smoc 自主研发 技术 外受精,从而可以对出生小鼠的 TLR8 人源化小鼠模型 性别进行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 15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万元) 2,341.29 2,000.27 17.05% 资本化研发投入(万元) - - - 研发投入合计 2,341.29 2,000.27 17.05% 增加 1.59 个百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8.01 16.42 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022 年 1-6 月,公司研发投入总额为 2,341.29 万元,较上年同期研发投入总 额增长 17.05%,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2 年 1-6 月,公司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 7 项。截至 2022 年 6 月底,公司 已拥有国内外专利 21 项,均为发明专利。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 7 34 21 软件著作权 0 0 8 8 合计 1 7 42 29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序号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146,787.62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7.27 项目投入 C1 37,645.0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13.95 项目投入 D1=B1+C1 37,645.0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21.22 1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9,863.7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F 110,910.16 注 差异 G=E-F -1,046.41 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表中募集资金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 1,046.41 万元,系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万元) 存放方式 中信银行上海张江支行 8110201013901403722 13.85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龙阳支行 96300078801600000398 7,775.81 活期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36384810707 199.62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050161393600005656 1,937.85 活期 上海张江分行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金桥支行 216500100100128830 2.80 活期 上海银行浦东科技支行 03004795775 980.22 活期 合 计 10,910.16 - 注: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尚未赎回理财产品 100,000 万元。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 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南模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南模生物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17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 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