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璟制药:泽璟制药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7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1 年度,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张炳辉先生、陆惠萍女士、
杨翠华先生,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张炳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
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
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2021.04.28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09.16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2021.10.26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1.11.25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案》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
行了评估,并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
了沟通,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常年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
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
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认可 2021 年度
内部审计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按照计划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
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部门的运作效率。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认
为相关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
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
计判断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内
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
作,力求高效准确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共同发挥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在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选
聘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
沟通、审查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审计委员会提供
的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圆满完成了报告期内的工作。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