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璟制药:泽璟制药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2-07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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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8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9
议案三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建设项目贷款的议案 ....................................................... 10
议案四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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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特别提醒:近期因冠状病毒引发的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建
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
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昆山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
适等症状,于参会当日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
将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并出示行程码、
健康码绿码、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谢绝所有高风险地区人员来现场参会。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
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若会议召开当日当地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
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
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
可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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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
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
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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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
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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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 262 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 年 1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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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建设项目贷款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张梦恒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六)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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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5日和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
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本
次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
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将
于2022年12月15日到期,为保持本次发行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
利推进,拟将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12月15日。除延长
上述有效期外,本议案不涉及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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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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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将于2022年12月15日到期,为保持本
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拟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包括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3年12月15日。除对授权
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发行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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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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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建设项目贷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基于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三期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公司拟以银团贷款方式向金
融机构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建设项目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申请项目贷款情况
1、贷款主体: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项目: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3、银团组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4、贷款金额:人民币5亿元。
5、贷款期限:10年。
6、 贷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水平与银团协商确定(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7、担保方式:抵押,以本贷款项目项下涉及的不动产权及设备等进行抵押
担保,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项目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推进
和保障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公司发展,提升公司效益改善财务状况。目前,公司
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 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本贷款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登记、备
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并根据建设项目实际需要签署贷款协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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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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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吴艺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张梦恒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审议。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5 日
附:张梦恒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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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张梦恒先生简历
张梦恒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0 年 8 月毕业于苏州大学预防医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 年 1 月毕业
于苏州大学公共卫生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 年 8 月至 2004 年 12 月历任昆山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员、科长、办公室副主任;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3 月
任昆山市锦溪镇预防保健所副所长;2007 年 3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昆山市卫生局
副科长兼机关支部宣传、组织委员;2010 年 9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昆山市市级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2010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昆山市政府办
公室秘书、经济综合科科长;2015 年 7 月至今任昆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张梦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的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梦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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