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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璟制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3-04-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四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2 年 9 月 27 日,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璟制药”、
“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2 年 11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苏州
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649 号),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
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要求,对发
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二)发行承销方式


                                       1
    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三)发行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四)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 1.00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定,同时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即本次发行
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600 万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120,000 万元(含
本数),股票数量不超过 30,249,558 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12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39.67 元/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24,489,795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55.0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
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
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3 年 4 月 6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发行人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的 80%,即 39.67 元/股。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
申购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根据《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确定发行价格的原则,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9.00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比率为 123.52%。


                                       2
       (七)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49.00 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 24,489,795 股,募集资金
总额 1,199,999,955.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苏
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
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65,306     257,999,994.00        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2                                        4,081,632     199,999,968.00        6
              (有限合伙)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73,469     179,999,981.00        6
 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34,698     134,000,202.00        6
 5                 宋芳芳                 2,040,816      99,999,984.00        6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6       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         1,632,653      79,999,997.00        6
                 投资基金
         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
 7                                        1,428,571      69,999,979.00        6
                   限公司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61,224      51,999,976.00        6
 9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57,142       41,999,958.00        6
          JPMorgan Chase Bank,
 10                                        857,142       41,999,958.00        6
            National Association
 11               华灿桥                   857,142       41,999,958.00        6
               合计                      24,489,795    1,199,999,955.00        -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5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066,773.41

                                            3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1,933,181.59 元。发行费用具体明细
如下:
   序号                     费用明细                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5,999,999.44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377,358.49

    3      律师费用                                                754,716.98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934,698.50

                      合计                                      18,066,773.41




    (九)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上述限售期内,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
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外,本
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
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发行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和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先后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

                                       4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
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022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上述调整无需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先后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将发行人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 12 个月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

    (二)监管部门同意注册过程

    2022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苏


                                     5
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认为发行
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11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 号),同意发行
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向上交所报送的《苏州泽
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及《苏州泽璟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
名单》”)中共计包含 170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泽璟制药前
20 名股东 20 家(剔除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 44 家、证券公司 27 家、保险机构 21 家、其他投资者 58 家。

    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报送《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 3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
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认购
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 3 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郭伟松
    3                                      池树妹




    在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本次发行
共向 173 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剔除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监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 家、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 44 家、证券公司 27 家、保险机构 21 家、其他投资者 61 家。

                                     6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
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等文件的
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
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通过结构
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23 年 4 月 10 日 9:00-12:0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
共收到 31 份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共同核
查确认,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
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
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
为 39.68 元/股-53.51 元/股。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总额(万元)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66              6,000

 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50             12,000

 3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0              4,200

                                                              49.00             41,400

 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29             73,400

                                                              43.48             77,600

 5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60              4,20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券                      42.88              4,200
         投资基金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
 7                                                            40.00              5,000
         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
 8                                                            40.00              4,200
         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50.40              4,200

                                             7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总额(万元)
       Association

                                                          53.51             10,000

 10    宋芳芳                                             48.51             12,000

                                                          45.51             13,000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
 11                                                       43.01              4,200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00              5,100

 12    UBS AG                                             42.80              5,800

                                                          40.58              6,600

 1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01              8,000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
 14                                                       43.01              4,200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2.08              4,200

                                                          47.50              4,200

 16    郭伟松                                             44.00             10,000

                                                          39.68             15,000

                                                          47.09             5,000
 1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              9,200

                                                          52.10              9,400

 1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08             18,000

                                                          47.08             23,200

 19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32              5,000

                                                          45.68              5,500
 20    叶今
                                                          42.18              6,300

                                                          46.01             16,400
 2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01             18,300

 22    池树妹                                             46.10              4,200

                                                          47.70              4,410

 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90              5,710

                                                          42.15             11,710

                                                          52.20              4,900

 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29              5,200

                                                          47.09              7,100

 25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3.00              4,200



                                         8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总额(万元)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
 26                                                             46.00              4,200
         万全盈8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9.50              4,200

 27      华灿桥                                                 44.80             12,000

                                                                42.80             18,000

                                                                52.20             15,800

 2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25             25,800

                                                                48.15             36,800

 29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33             20,00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
 30                                                             50.33              8,000
         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1      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53.00              7,000




       (三)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确定发行价格
的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49.00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24,489,795股,募
集资金总额1,199,999,955.00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以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
集资金总额120,000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1家,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65,306    257,999,994.00       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                                               4,081,632    199,999,968.00       6
         伙)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73,469    179,999,981.00       6

 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34,698    134,000,202.00       6

 5       宋芳芳                                  2,040,816     99,999,984.00       6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
 6                                               1,632,653     79,999,997.00       6
         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1,428,571     69,999,979.00       6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61,224     51,999,976.00       6

 9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57,142      41,999,958.00       6

 1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857,142      41,999,958.00       6

                                             9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Association

 11      华灿桥                           857,142     41,999,958.00      6

                  合计                24,489,795    1,199,999,955.00     -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
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
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
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
偿。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
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四)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
《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
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I型专业投资者、II型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C2、C3、C4、C5。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人(主承
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
核查结论为:



                                     10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                                          普通投资者            是
         伙)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5     宋芳芳                               普通投资者            是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
   6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9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10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Association
   11    华灿桥                               普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 11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五)发行对象的私募备案核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
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
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
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
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私

                                        11
募投资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手续,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参与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3、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宋芳芳、华灿桥以自有资金参
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所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履行相关
登记备案程序。

    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
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组合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组合参与认购。前述产品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办理私募
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5、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属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需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
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六)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12
    本次认购对象在参与本次发行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申购方及最
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
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保荐人(主承销商)向申购方及最终认购方提供财务资
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
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本次发行缴款、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向上述发行对象发出《缴
款通知书》。截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上述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
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2023 年 4 月 17 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
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XYZH/2023NJAA1B0107)验证,截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
已收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199,999,955.00 元。

    2023 年 4 月 1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
(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3 年 4 月
17 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08)验证,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99,999,955.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 18,066,773.41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1,933,181.59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24,489,795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人民币 1,157,443,386.59 元。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
结果公平、公正,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
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
方案》的规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13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
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
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
《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证券法》《注册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
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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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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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广伟                   赵冀




项目协办人:
                             郭榕榕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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