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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璟制药:泽璟制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04-20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Zelgen Biopharmaceuticals Co., Ltd.)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三年四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ZELIN SHENG(盛泽林)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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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字:




        陆惠萍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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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字:




   JISHENG WU(吴济生)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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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字:




        张梦恒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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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字:




        吕彬华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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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字:




        李德毓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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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字:




  RUYI HE(何如意)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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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字:




        张炳辉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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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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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字:




        黄反之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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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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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签字:




        易必慧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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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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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签字:




        张军超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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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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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签字:




        任元琪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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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高青平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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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黄   刚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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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JUNLI ZHANG(张均利)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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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 1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8
       二、本次发行概要.......................................................................................................... 20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27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33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3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3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36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3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9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4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5
       一、备查文件.................................................................................................................. 45
       二、查阅地点、时间...................................................................................................... 45




                                                                        16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泽璟制药                  指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本次发行   指
                                             的行为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发行情况报告书》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                                指
                                             发行与承销方案》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对象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11名投资者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
《公司章程》                            指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认购邀请书》                          指
                                             认购邀请书》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缴款通知书》                          指
                                             缴款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金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发行人已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和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先后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
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022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


                                        18
    发行人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先后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发行人本次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
授权期限延长 12 个月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9 月 27 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2 年 11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 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4月10日向上述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截至2023年4月13日,上述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
户。

    2023年4月17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泽璟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XYZH/2023NJAA1B0107)验证,截至2023年4月1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收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99,955.00元。

    2023年4月1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
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3年4月17日,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XYZH/2023NJAA1B0108)验证,截至2023年4月14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1,199,999,955.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066,773.41元(不含增值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1,933,181.59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24,489,795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157,443,386.59元。

    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等程序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
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

                                        19
(四)办理证券登记的时间

    发行人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
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上述限售期内,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
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
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二)发行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三)发行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
(四)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 1.00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
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即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600 万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120,000 万元(含本数),
股票数量不超过 30,249,558 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12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
行底价 39.67 元/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24,489,795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199,999,955.0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
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3 年 4 月 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的 80%,即 39.67 元/股。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投资者的报价为
依据,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确定发行价格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9.00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比率为 123.52%。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共向173家机构及个人送达认购邀请文件。

                                        21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4月4日向上交所报送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中共计包含170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截至2023年3
月30日泽璟制药前20名股东20家(剔除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44家、证券公司27家、保险机构21家、其他投资者58家。

    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报送《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3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
利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3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型
      1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2                       郭伟松                          其他
      3                       池树妹                          其他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向173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等认购
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大股东(剔除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4家、证券公司27家、保险机构21家、其他投资者61家。

    上述认购邀请书拟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
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
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2、询价申购情况

    2023 年 4 月 10 日 9:00-12:0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

                                         22
到 31 份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律师共同核查确认,全部投资
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
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39.68 元/股-53.51 元/股。投资者具
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总额(万元)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66               6,000
  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50              12,000
  3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0               4,200
                                                              49.00              41,400
  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29              73,400
                                                              43.48              77,600
  5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60               4,20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
  6    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券投资                      42.88               4,200
       基金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
  7                                                           40.00               5,000
       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投1
  8                                                           40.00               4,20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9                                                           50.40               4,200
       Association
                                                              53.51              10,000
 10    宋芳芳                                                 48.51              12,000
                                                              45.51              13,000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11                                                           43.01               4,20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00               5,100
 12    UBS AG                                                 42.80               5,800
                                                              40.58               6,600
 1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01               8,000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14                                                           43.01               4,200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2.08               4,200
                                                              47.50               4,200
 16    郭伟松                                                 44.00              10,000
                                                              39.68              15,000



                                           23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总额(万元)
                                                                47.09              5,000
 1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               9,200
                                                                52.10               9,400
 1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08              18,000
                                                                47.08              23,200
 19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32               5,000
                                                                45.68               5,500
 20     叶今
                                                                42.18               6,300
                                                                46.01              16,400
 2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01              18,300
 22     池树妹                                                  46.10               4,200
                                                                47.70               4,410
 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90               5,710
                                                                42.15              11,710
                                                                52.20               4,900
 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29               5,200
                                                                47.09               7,100
 25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3.00               4,200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
 26                                                             46.00               4,200
        全盈8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9.50               4,200
 27     华灿桥                                                  44.80              12,000
                                                                42.80              18,000
                                                                52.20              15,800
 2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25              25,800
                                                                48.15              36,800
 29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33              20,00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
 30                                                             50.33               8,00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1     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53.00               7,000



      3、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确定发行价格的原则,


                                             24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49.00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24,489,795股,募集资金总额
1,199,999,955.00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股份
数量以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120,000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1家,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65,306     257,999,994.00         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                                             4,081,632     199,999,968.00         6
        伙)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73,469     179,999,981.00         6
  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34,698     134,000,202.00         6
  5     宋芳芳                                  2,040,816      99,999,984.00         6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
  6                                             1,632,653      79,999,997.00         6
        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1,428,571      69,999,979.00         6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61,224      51,999,976.00         6
  9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57,142       41,999,958.00         6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10                                              857,142       41,999,958.00         6
        Association
 11     华灿桥                                   857,142       41,999,958.00         6
                 合计                          24,489,795    1,199,999,955.00        -



      4、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
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
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
划分为I型专业投资者、II型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
分为五类,分别为C1、C2、C3、C4、C5。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风险
承受能力等级在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核查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25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2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是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5     宋芳芳                                   普通投资者            是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
   6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9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10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Association
  11     华灿桥                                   普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11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
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5、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
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的11家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
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
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
等相关规定。

    6、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4月10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
书》。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截至2023年4月13日17:0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
已足额收到全部发行对象的申购缴款。




                                            26
(九)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55.00元,扣除发行费用18,066,773.41元(不含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933,181.59元。发行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费用明细                          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5,999,999.44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377,358.49
    3        律师费用                                                            754,716.98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934,698.50
                         合计                                                 18,066,773.41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5,265,306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 楼 510-1 室
注册资本                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27
主要办公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紫气路 3 号瑞华投创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明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12MA3U7G7U12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4,081,632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673,469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8 室
注册资本           14,097.8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3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528923126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734,698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8
       5、宋芳芳

姓名                 宋芳芳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3202821985********
住址                 江苏省宜兴市********
获配数量(股)       2,040,816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 号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紫气路 3 号瑞华投创园
法定代表人           吴吟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3027755304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632,653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院 2 号楼 10 层 1001、1002、1003 内 23
注册资本             100,000 万美元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 10 号正大中心北塔 43-44 层
法定代表人           谢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6932027479
                     (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
                     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
经营范围             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
                     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
                     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


                                            29
                   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
                   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
                   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
                   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
                   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
                   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
                   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428,571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注册资本           1,482,054.6829 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主要办公地点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
                   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     1,061,224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 399 号
注册资本           117,852.3492 万元人民币


                                          30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 399 号
法定代表人            祝方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2646284831
                      医药行业投资,网络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生物制药技术的研究、开发、
经营范围
                      转让,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获配数量(股)        857,142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0、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注册资本              USD 1,785,000,000
主要办公地点          Floor 26, Chater House, 8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            Chi Ho Ron Chan
境外机构编号          QF2003NAB009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857,142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1、华灿桥

姓名                  华灿桥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301211972********
住址                  浙江省杭州市********
获配数量(股)        857,142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31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
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备案事项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
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
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
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
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
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管理人已履
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
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参与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3、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宋芳芳、华灿桥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
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32
       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组合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组合参与认购。前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
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5、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属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
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
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保荐代表人:高广伟、赵冀

    项目协办人:郭榕榕

    项目组成员:李响、刘亦轩、何源、周凌轩、杨德源、王振兴、李胤康、张晶、王
澜舟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33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华晓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经办律师:陶旭东、许晟骜

    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颜羽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经办律师:张璇、李信

    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四)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小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石柱、唐松柏、张玉虎、刘国栋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五)发行人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小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玉虎、刘国栋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3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40,000,000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量(股)
 1     ZELIN SHENG(盛泽林)         49,910,527        20.80%   境外自然人            49,636,620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
 2                                   16,500,600         6.88%      其他               16,500,6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3             陆惠萍                12,620,340         5.26%   境内自然人            12,565,440
       JACKIE ZEGI SHENG(盛
 4                                   12,285,540         5.12%   境外自然人            12,285,540
                 泽琪)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
 5                                    6,922,900         2.88%    国有法人                         -
              限责任公司
       苏州博澳股权投资合伙企
 6                                    5,542,000         2.31%      其他                           -
            业(有限合伙)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7                                    5,042,880         2.10%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司-自有资金
        混沌天成资管-曹晓春-混
 8     沌天成精选策略16号单一         4,131,753         1.72%      其他                           -
              资产管理计划
       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
 9                                    4,000,000         1.67%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限公司
         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
 10                                   3,904,740         1.63%      其他                3,904,740
              (有限合伙)
             合计                   120,861,280        50.36%        -                94,892,940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截至2022年9月30日股东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
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489,795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量(股)
  1    ZELIN SHENG(盛泽林)        49,910,527         18.87%   境外自然人            49,636,620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
  2                                 16,500,600         6.24%      其他                16,500,6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量(股)
  3           陆惠萍               12,620,340         4.77%   境内自然人            12,565,440
         JACKIE ZEGI SHENG
  4                                12,285,540         4.64%   境外自然人            12,285,540
               (盛泽琪)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
  5                                 6,922,900         2.62%    国有法人                      -
               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博澳股权投资合伙
  6                                 5,542,000         2.10%     其他                         -
           企业(有限合伙)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7                                 5,042,880         1.91%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公司-自有资金
       混沌天成资管-曹晓春-混
  8    沌天成精选策略16号单         4,131,753         1.56%     其他                         -
             一资产管理计划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9                                 4,081,632         1.54%     其他                 4,081,632
               (有限合伙)
       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
 10                                 4,000,000         1.51%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有限公司
             合计                 121,038,172        45.76%       -                 95,069,83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4,489,79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
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仍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
降。本次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优化资本结构,将为公司后续
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发行完
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进一步加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专注于肿瘤、出


                                                36
血及血液疾病、免疫炎症性疾病和肝胆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的创新驱动型化学及生物新
药研发和生产。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仍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原有法人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无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
划。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
公司未来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
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37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
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
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
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
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
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
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
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取得内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认购邀
请书》《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形式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
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合
法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人本次发
行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尚需为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
对象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及公司章程变更等事项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9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40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高广伟                     赵冀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

                          郭榕榕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1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
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陶旭东                  许晟骜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华晓军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42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
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
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石柱                         唐松柏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玉虎                       刘国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3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
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
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玉虎                       刘国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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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号));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及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一)发行人: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09号、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

    电话:0512-57011882

    传真:0512-5701830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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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之签署页)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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