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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璟制药:泽璟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3-04-22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
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泽璟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泽璟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当前资金需
求、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已
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根据公司业务发
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亦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并已履行必要的
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津贴)标准是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并
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订的,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
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
(津贴)标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
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
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
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
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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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同时,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
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

     六、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报告期内对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均履行了规定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所披
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相关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
整有效,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
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
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以下无正文)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RUYI HE(何如意)




       张炳辉




       黄反之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