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3-022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24,489,795 股 2、发行价格:49.0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55.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181,933,181.59 元 ● 预计上市时间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泽璟制药”或“发行人”)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24,489,795 股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 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4,489,79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 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述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和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先后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 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022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先后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将发行人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 12 个月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9 月 27 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2 年 11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 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 1.00 元/股。 3、发行数量 根据《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定,同时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即本次发行 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600 万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120,000 万元(含本 数),股票数量不超过 30,249,558 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120,000 万 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39.67 元/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24,489,795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55.0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 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 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4、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3 年 4 月 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发 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39.67 元/股。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以全部有效申购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确定发行价 格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9.00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比率为 123.52%。 5、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5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066,773.4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1,933,181.59 元。 6、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 “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的 11 名获配对象根据《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均按时将其认购资金汇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专 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出具的《苏 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XYZH/2023NJAA1B0107),截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已 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199,999,955.00 元。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出具的《苏 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08),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99,999,955.00 元,扣除与本次发 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8,066,773.41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181,933,181.59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24,489,795 元,计入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人民币 1,157,443,386.59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1、保荐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金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 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 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 《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证券法》《注册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 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取得内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 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形式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认 购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尚需 为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 增加及公司章程变更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24,489,795 股,认购总金额为 1,199,999,955.00 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1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65,306 257,999,994.00 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 4,081,632 199,999,968.00 6 合伙)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73,469 179,999,981.00 6 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34,698 134,000,202.00 6 5 宋芳芳 2,040,816 99,999,984.00 6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 6 1,632,653 79,999,997.00 6 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 7 1,428,571 69,999,979.00 6 司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61,224 51,999,976.00 6 9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57,142 41,999,958.00 6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0 857,142 41,999,958.00 6 Association 11 华灿桥 857,142 41,999,958.00 6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合计 24,489,795 1,199,999,955.00 -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 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 (二)发行人对象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 楼 510-1 室 注册资本 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明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12MA3U7G7U12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8 室 注册资本 14,097.8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528923126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宋芳芳 姓名 宋芳芳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3202821985******** 住址 江苏省宜兴市******** 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 号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吟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3027755304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 7、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院 2 号楼 10 层 1001、1002、1003 内 23 注册资本 100,0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谢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6932027479 (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 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 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 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 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 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 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 经营范围 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 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 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 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 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 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 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注册资本 1,482,054.682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 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 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 经营范围 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 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 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 399 号 注册资本 117,852.349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祝方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2646284831 医药行业投资,网络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生物制药技术的研究、开 经营范围 发、转让,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10、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注册资本 USD 1,785,000,000 法定代表人 Chi Ho Ron Chan 境外机构编号 QF2003NAB009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11、华灿桥 姓名 华灿桥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301211972******** 住址 浙江省杭州市********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40,000,000 股,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件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份数量(股) 1 ZELIN SHENG(盛泽林) 49,910,527 20.80% 境外自然人 49,636,620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 2 16,500,600 6.88% 其他 16,500,6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陆惠萍 12,620,340 5.26% 境内自然人 12,565,440 JACKIE ZEGI SHENG 4 12,285,540 5.12% 境外自然人 12,285,540 (盛泽琪)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 5 6,922,900 2.88% 国有法人 0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份数量(股)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6 5,042,880 2.10% 境内非国有法人 0 公司-自有资金 7 刘曙光 4,972,746 2.07% 境内自然人 0 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 8 3,904,740 1.63% 其他 3,904,740 (有限合伙) 苏州博澳股权投资合伙 9 3,142,000 1.31% 其他 0 企业(有限合伙)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 10 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 3,108,860 1.30% 国有法人 0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18,411,133 49.34% - 94,892,94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股东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64,489,795 股,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件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数量(股) 1 ZELIN SHENG(盛泽林) 49,910,527 18.87% 境外自然人 49,636,620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 2 16,500,600 6.24% 其他 16,500,6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陆惠萍 12,620,340 4.77% 境内自然人 12,565,440 JACKIE ZEGI SHENG 4 12,285,540 4.64% 境外自然人 12,285,540 (盛泽琪)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 5 6,922,900 2.62% 国有法人 0 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6 5,042,880 1.91% 境内非国有法人 0 公司-自有资金 7 刘曙光 4,972,746 1.88% 境内自然人 0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8 4,081,632 1.54% 其他 4,081,632 (有限合伙) 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 9 3,904,740 1.48% 其他 3,904,740 (有限合伙) 苏州博澳股权投资合伙 10 3,142,000 1.19% 其他 0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19,383,905 45.14% - 98,974,572 (三)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 ZELIN SHENG(盛 泽林)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和陆惠萍女士。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24,489,795 股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项目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240,000,000 24,489,795 264,489,795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4,489,79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 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 萍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优化资本结构, 将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 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进一步加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专注于肿 瘤、出血及血液疾病、免疫炎症性疾病和肝胆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的创新驱动型 化学及生物新药研发和生产。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ZELIN SHENG(盛泽林)、 陆惠萍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无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 具体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 重大影响。若公司未来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 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保荐代表人:高广伟、赵冀 项目协办人:郭榕榕 项目组成员:李响、刘亦轩、何源、周凌轩、杨德源、王振兴、李胤康、张 晶、王澜舟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华晓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经办律师:陶旭东、许晟骜 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三)承销商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颜羽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经办律师:张璇、李信 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四)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小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石柱、唐松柏、张玉虎、刘国栋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五)发行人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小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玉虎、刘国栋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