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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吉瑞: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11-02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1-003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着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范围内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2.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64.00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
合计 5,880.1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983.84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44 号)。募集
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983.84 万元,低于《北京富吉瑞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计
募集资金使用规模。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资金(万元)        资金(万元)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研发中
  1                                34,681.32           34,681.32           25,652.97
              心建设项目

 1.1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26,780.90           26,780.90           19,809.21

 1.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900.42            7,900.42            5,843.76

        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2                                 9,764.03            9,764.03            7,222.23
                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554.65            5,554.65            4,108.65

               合计                50,000.00           50,000.00           36,983.84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
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
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要求,
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净额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顺利实施,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进行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6,983.84 万元,低于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50,000.0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
董事会决定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
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富
吉瑞上述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