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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吉瑞: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着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
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投资金向募投项目“工业
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热感科技”)提供人民币 7,222.23 万元的无息借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9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2.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86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83.84 万元。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 容 诚 验 字
[2021]230Z0244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资金(万元)        资金(万元)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研发中
  1                                34,681.32           34,681.32           25,652.97
              心建设项目

 1.1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26,780.90           26,780.90           19,809.21

 1.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900.42            7,900.42            5,843.76

        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2                                 9,764.03            9,764.03            7,222.23
                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554.65            5,554.65            4,108.65

               合计                50,000.00           50,000.00           36,983.84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一)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中“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热感科技。公司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
募投项目实施,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向全资子公司热感科
技提供人民币 7,222.23 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 3 年。
       热感科技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到期续借、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
其他安排。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向热
感科技提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存放于其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施监管。
       (二)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0 年 8 月 18 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涧西区蓬莱路 2 号洛阳国家
大学科技园 25 幢 4 层
    经营范围: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
器制造(以上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大
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热感科技 100%股权。
    (三)本次借款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借
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热感科技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热感科技开立了募集资金存
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投资金向募投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
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热感科技提供人民币 7,222.23 万元的
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
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投资金向募投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
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热感科技提供人民币 7,222.23 万元的无
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
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募投资金向募投
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热感科技
提供人民币 7,222.23 万元的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
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
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