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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吉瑞: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
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
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是针对公司所处地区、
行业和规模等特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董事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针对公司所处地
区、行业和规模等特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体系符合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
况。公司在 2022 年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各
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未发现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续聘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
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
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聘用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统筹规划项
目建设,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建设内
容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独立董事:文光伟、廖宁放、王慧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