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
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
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1)。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
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
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
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分别以总额不超过 40,026.09 万元和 5,991.42 万元的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和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无息借款,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MEMS 麦克风生产基地
新建项目”和“MEMS 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 3 年,借款期
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算。本次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3)。
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
更,并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