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瑞芬女士召集并主
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分别以总额不超过 40,026.09 万元和 5,991.42 万元的募
集资金向公司 2 家全资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和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MEMS 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和“MEMS 压
力传感器生产项目”,本次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
公司和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将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公司、保
荐机构、银行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仅用于“MEMS
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和“MEMS 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向 2 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