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湘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2020-08-10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湘生物”、“发行人”或“公司”)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 号)、《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5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
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
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
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
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
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以下简称“《业
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
142 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
149 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
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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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联席主承销商(上述两家承销机构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
“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申购及缴款等环节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和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促进网下
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上交所在申购平台内
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有关要求操作。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包括:(1)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参
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投资”);(2)华泰圣湘生物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泰圣湘生物家园 1 号资产
管理计划”)。除上述两类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
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时间: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
的 9:30-15:00。
4、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
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
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5、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200 万股,约占网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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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发行数量的 50.42%。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
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
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主
承销商及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填报的 2020 年 8 月 6 日(T-8 日)的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主承销商
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
效。
6、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
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
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
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
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
全部报价记录为准。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
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7、高价剔除:在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资
格进行核查,剔除不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剩
余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
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
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
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
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
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 10%。剔
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
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并重点参照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
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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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
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
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
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
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 家。
8、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
格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
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 10%的,在申购前 5 个工作日发布《圣湘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
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 10%且不高于 20%的,
在申购前 10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
例高于 20%的,在申购前 15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9、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
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佣金费率为获配金额的 0.5%,主承销商因承担
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
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战略配售投资者将向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
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在 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缴纳
新股认购资金时,应当全额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一并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
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
×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10、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
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
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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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 2020 年 8 月 21 日(T+3 日)通过摇号
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
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西部证券投资者平台
(https://ipo.west95582.com/kcb-web/kcb-index/kcb-index.html)在线签署《承
诺函》及提交核查材料。《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
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
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
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
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西部投资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华泰圣湘生物家园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11、市值要求: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0 年 8 月 11 日(T-5 日)
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
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
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
以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市值应
当以其管理的各个配售对象为单位单独计算。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市值的上海市场
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
的股票。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 2020 年 8 月 14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
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网上投资者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执行。
12、网上网下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 2020 年 8 月 18 日(T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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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
为 2020 年 8 月 18 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
间为 9:30-11:30,13:00-15:00。
13、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4、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圣湘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
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
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主承销商包销。
15、中止发行情况: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 “十、
中止发行情况”。
16、违约责任: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
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将被视
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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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
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7、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
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
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及回拨后各类别投资者的股份分配情况请见
“六、回拨机制”。
18、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
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
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
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
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
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圣湘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0〕1580 号文注册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西部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
为“圣湘生物”,扩位简称为“圣湘生物”,股票代码为 688289,该代码同时用
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 787289。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4,000 万股,发行股
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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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其中本次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的预计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
5.00%,即 200 万股;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
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10.00%,即不超过 400 万股,同时参与认购
规模上限(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人民币 19,968 万元。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
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380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
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20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
量的 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
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 、 本次 发 行 的初 步 询价 及 网 下发 行 由主 承 销 商通 过 上 交所 申 购平 台
(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9:30-15:00。关于上交所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
下 IPO 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
“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
当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
册工作。
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
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只有符合
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
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
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圣湘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在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12:00
前 通 过 西 部 证 券 投 资 者 平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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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po.west95582.com/kcb-web/kcb-index/kcb-index.html)在线签署《承
诺函》及提交核查材料。《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
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
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
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
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
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
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
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特别注意一: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如实向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确保填写的《配售对象
资产规模汇总表》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
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能超过上述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
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证明材料或《配售对
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删除相关
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
产管理计划和私募基金等产品的,应提供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T-8 日)的产
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文件;配售对象为自营投资账户的,应提供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T-8 日)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
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特别注意二: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
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上交所申购平台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
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需在上交所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
如实填写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T-8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
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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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在上交所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如下:
(1)投资者在提交初步询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
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
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
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
产规模,且已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2)投资者应当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
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
售对象拟申购价格×1,2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
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
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
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否”,
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
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6、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主承销
商将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T-6 日)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期间,组织
本次发行的网下路演。只有符合《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条件的网下投资
者方可参加路演推介,其他不符合网下投资者条件以及与路演推介工作无关的机
构与个人,不得进入路演现场,不得参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活动。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一、(八)2、路演推介安排”,参与路演和
询价的投资者需满足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的要求。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
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0 年 8 月 14 日(T-2 日)刊登的《圣
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
10
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7、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 0.01 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
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 10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
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
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1,200 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
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
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
的名单等信息。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10、在战略投资者完成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
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
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及回拨后各类别投资者的股份分配情况请
见“六、回拨机制”。
11、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12、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
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3、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
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8 月 10 日(T-6 日)登载于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圣湘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经上交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580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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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通过。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圣湘生物”,扩位简称为“圣湘生物”,股票代码为
68828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
码为 787289。
2、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
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为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
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华泰圣湘生
物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
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包括经证券
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投资
者的具体标准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本公告
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 4,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三)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
1、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4,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00%,本次
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 万股。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 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
其中本次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的预计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 5.00%,即
200 万股;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不超
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10.00%,即不超过 400 万股,同时参与认购规模上限(包
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人民币 19,968 万元。最终战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
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3、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380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
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20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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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四)初步询价时间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9:30-15:00。网下投
资者可使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数字证书登录上交所申购平台网页
(https://ipo.uap.sse.com.cn/ipo)进行初步询价。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
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
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9:30- 15:00。
(五)网下投资者资格
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和《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
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
投资者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只有符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
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
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
《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
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网下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
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
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
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
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
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六)定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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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
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定价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
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
定价及有效报价的确定”。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
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 2020 年 8 月 21 日(T+3 日)通过摇
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
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
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
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西部投资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华泰圣湘生物家园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1、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等相关
T-6 日 公告与文件
2020 年 8 月 10 日(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备案材料
网下路演
T-5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备案材料
2020 年 8 月 11 日(周二) 网下路演
网下投资者提交备案材料(当日 12:00 前)
T-4 日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2020 年 8 月 12 日(周三) 12:00 前)
网下路演
T-3 日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2020 年 8 月 13 日(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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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确定发行价格
T-2 日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2020 年 8 月 14 日(周五)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0 年 8 月 17 日(周一) 网上路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20 年 8 月 18 日(周二)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T+1 日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2020 年 8 月 19 日(周三)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T+2 日
到账截止 16:00
2020 年 8 月 20 日(周四)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T+3 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2020 年 8 月 21 日(周五)
和包销金额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8 月 24 日(周一)
②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注:①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③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
发行日程。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 10%的,在申购前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 10%且不高于 20%的,在申购前 10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作日发
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 20%的,在申购前 15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作日
④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申购
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2、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T-6 日)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期间,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通过现场、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网下路演推
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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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网下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推介形式 推介地点
2020 年 8 月 10 日(T-6 日) 9:00-18:00 现场、电话或视频 北京
2020 年 8 月 11 日(T-5 日) 9:00-18:00 现场、电话或视频 上海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 9:00-18:00 现场、电话或视频 上海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安排网上路演,具体信
息请参阅 2020 年 8 月 14 日(T-2 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包括:(1)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参
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2)华泰圣湘生物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除上述两类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二)参与规模
1、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
根据《业务指引》,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将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
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中一定比例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预计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
16
即 200 万股。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0 年 8 月 14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
确定。
2、华泰圣湘生物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圣湘生物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拟
初始认购本次发行数量的 10%,且不超过人民币 19,968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
佣金)。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0 年 8 月 14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华泰圣湘生物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0 年 7 月 10 日
备案时间:2020 年 7 月 16 日
募集资金规模:19,968 万元
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实际缴款金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额 参与比例
(万元)
1 戴立忠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3000 15.02%
2 赵铁华 高级大区总监 1000 5.01%
3 左威 军区总经理 735 3.68%
4 王海啸 军区总经理 1800 9.01%
5 万东池 董事长助理 685 3.43%
6 李明 大区经理 320 1.60%
7 郭祝红 大区总监 400 2.00%
8 魏勤 大区经理 160 0.80%
9 高常皓 大区总监 480 2.40%
10 徐向红 行政经理 2993 14.99%
11 张利 营销管理部部长 630 3.16%
12 李天斌 大区总监 480 2.40%
17
13 戴省飞 大区总监 480 2.40%
14 周俊 副总经理 600 3.00%
15 宋昆 高级医学经理 370 1.85%
16 纪博知 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专家 300 1.50%
17 吴康 高级研究员 250 1.25%
18 艾颖娟 注册部部长 345 1.73%
19 任小梅 核心技术人员、呼吸道产线总监 400 2.00%
20 林玲 物料部部长 210 1.05%
21 颜进 高级研究员 260 1.30%
22 章洪建 高级研究员 334 1.67%
23 缪为民 核心技术人员、首席科学家 400 2.00%
24 胡漫 主任 365 1.83%
25 刘让蛟 核心技术人员、首席信息官 176 0.88%
26 吴岭 高级研究员 400 2.00%
27 袁亚滨 总监 189 0.95%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28 彭铸 140 0.70%
会秘书
29 谢跃辉 财务部部长 536 2.68%
30 谭寤 监事会主席、证券法务部部长 200 1.00%
31 龚宇翔 大区经理 400 2.00%
32 李送君 主任助理 480 2.40%
33 刘巍 战略经理 450 2.25%
合计 19968 100.00%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相关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
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
数量。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华泰圣湘
生物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向主承销商指定银行账户足
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最终认
购数量和认购金额进行调整。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公布的《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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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披露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
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四)限售期
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西部投资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华泰圣湘
生物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五)核查情况
主承销商和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已对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
格及是否存在《业务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就
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进行披露。
(六)相关承诺
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华泰圣湘生物家园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管
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不得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
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1、符合《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确定的条件及要求的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私募
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实施办法》、《业
务指引》、《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承销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
3、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0 年 8 月 11 日(T-5 日)为基准日,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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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
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
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
4、若配售对象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
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应符合以下
条件:
(1)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2)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
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或相关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4)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
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5)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均为 10 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
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申请注册的私募基金产品
规模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且委
托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基金资产。其中,私募基金产品规模是指基金产品资产
净值。
(6)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7)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提交在监管机构完成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等相关核查材料。
5、下列机构或人员将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
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
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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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 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
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及限制名单
中的配售对象;
(8)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或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
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
等证券投资产品;
(9)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
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第
(9)项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6、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主承
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确保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
总表》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
拟申购金额不能超过上述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
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证明材料或《配售对象资产规
模汇总表》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删除相关配售对象
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
21
划和私募基金等产品的,应提供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
有效证明文件;配售对象为自营投资账户的,应提供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T-8
日)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
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7、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向
主承销商提交网下申购材料,并经过主承销商核查认证。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
注册且已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数字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对象
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
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
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
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
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二)网下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的材料要求和提交方式
1、提交时间和提交方式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12:00 前)通过西部证券投资者平台
(https://ipo.west95582.com/kcb-web/kcb-index/kcb-index.html)录入信息并提交相
关核查材料。
(1)登录西部证券投资者平台
(https://ipo.west95582.com/kcb-web/kcb-index/kcb-index.html)并根据网页右上角
《操作指引下载》的操作说明(如无法下载,请更新或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
google chrome浏览器)在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用户动
态密码登录、信息报备及核查材料上传。用户登录过程中需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
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用于一个投资者登录。由于主承销商将会在投资者材料核查
过程中以短信、电话或其它方式反馈进展,请务必确保本次发行过程中全程保
22
持手机及预留联系方式畅通。
(2)用户在提供有效手机号码,接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并登录成功后,
请按如下步骤在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12:00 前完成投资者信息报备:
第一步:点击“科创板项目列表—圣湘生物—进入询价”链接进入投资者信息
填报页面,提交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输入并选择正确的投资者全称,输入正确
的营业执照号码、协会编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第二步:选择拟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
第三步:在线签署《承诺函》。
(3)根据不同配售对象的具体要求,提交询价资格核查材料(所需提交的
材料模板均在页面右侧的“模板下载”处)。
2、提交核查材料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机构类型和不同配售对
象的具体要求,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12:00 前)在
线签署承诺函及提交相应核查材料。
具体要求如下:
(1)在线签署承诺函: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主承销商网下投资者
标准的投资者均需提交《承诺函》。提交的方式为点击确认自动生成的电子版《承
诺函》,一旦点击确认,视同为同意并承诺《承诺函》的全文内容,并承诺如实
提供了本次网下发行所需的全部文件,并保证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确认没有任何遗漏或误导;
(2)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机构)》:投资者需在“模板下载”中下载相
应文件,填写完整后上传,请勿擅自改动模板格式(注意:《网下投资者关联方
信息表(机构)》必须上传下载模板并完整填写的 EXCEL 文件,并在盖章后扫
描上传 PDF 版,所提交的 EXCEL 文件应与用印扫描件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4)《配售对象出资方信息表(机构)》:除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社保基金组合、企业年金计划、保险资金投资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账
户和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外的其他配售对象均需在“模板下载”中下载相应文件,填
写完整后上传,请勿擅自改动模板格式(注意:《配售对象出资方信息表(机构)》
23
必须上传下载模板并完整填写的 EXCEL 文件,并在盖章后扫描上传 PDF 版,所
提交的 EXCEL 文件应与用印扫描件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5)产品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配售对象
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需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
或备案系统截屏等其他证明材料;
(6)总资产或资金规模证明文件:所有投资者均需向主承销商提交 2020
年 8 月 6 日(T-8 日)的配售对象总资产规模证明文件,包括《配售对象资产规
模汇总表》EXCEL 电子版和配售对象资产证明文件。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主承销
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
表》EXCEL 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
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
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证明材料或《配售对象资产规
模汇总表》中相应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
无效。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和私募基金等产品的,
应提供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文件;配售对象
为自营投资账户的,应提供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T-8 日)自营账户资金规模
说明。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以上步骤完成后,点击提交并等待审核结果的短信提示(请保持手机畅通)。
3、投资者注意事项
投资者须对其填写的信息的准确真实性、提交资料的准确完整性负责。投资
者未按要求在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12:00 前完成备案,或虽完成备案但
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的,将无法参加询价配售或者初步报价被界定
为无效报价。
《承诺函》要求,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
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
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
24
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主承销商将安排专人在 2020 年 8 月 10 日(T-6 日)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 )( 9:00-12:00,13:30-17:00 ) 期 间 接 听 咨 询 电 话 , 号 码 为 010-68588637 、
010-68588083。投资者不得询问超出《招股意向书》和相关发行公告范围的问题,
不得询问涉及发行价格或报价的相关信息。
投资者一旦参与新股网下询价即视同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
或间接的关联关系,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网下投资者备案核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
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
未能完成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
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
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
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配
售对象的注册工作,且已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数字证书,成为上交所网
下申购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网址为:
https://ipo.uap.sse.com.cn/ipo。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
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的 9:30-15:00。在上述
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
对象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2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
25
行数量的 50.42%。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
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主承销
商及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填报的 2020 年 8 月 6 日(T-8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
金规模。
特别注意一: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如实向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确保填写的《配售对象
资产规模汇总表》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
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能超过上述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
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证明材料或《配售对
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删除相关
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
产管理计划和私募基金等产品的,应提供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T-8 日)的产
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文件;配售对象为自营投资账户的,应提供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T-8 日)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
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特别注意二: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
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上交所申购平台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
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需在上交所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
如实填写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T-8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
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文
件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在上交所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如下:
(1)投资者在提交初步询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
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
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
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
26
产规模,且已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2)投资者应当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
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
售对象拟申购价格×1,2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
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
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
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否”,
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
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3、本次初步询价采取申报价格与申报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
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
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
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
价格不超过 3 个。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
当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初步询价时,
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
价格的 20%。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
数量设定为 10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
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每
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1,200 万股。所有报价需一次性提交,相关报价
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4、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 2020 年 8 月 12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完成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的,或网下投资者未于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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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8 月 12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
者核查材料;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
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未能在
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
(4)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200 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5)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100 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
量不符合 10 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6)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所列
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7)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及限制名单的配售对象;
(8)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拟申购金额超过证明材料
或《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则该配售对象
的申购无效;
(9)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认定的其他情形。
5、如发现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同一配售对象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3)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4)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5)委托他人报价;
(6)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0)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
(11)未合理确定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
(12)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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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等;
(13)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14)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15)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
(16)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17)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的;
(18)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6、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
项法律意见书。
四、定价及有效报价的确定
(一)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原则
在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资格进行核查,剔
除不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剩余报价按照拟申
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
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
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
前,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
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
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
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
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并重点参照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慎合
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 家。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发行
价格及其确定过程,以及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信息将
29
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同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额,并在《发行公
告》中披露如下信息:
1、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所有网下投资者及各类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
2、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
3、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4、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拟申
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发行价格确定的主要依据,以及发行价格对应的网
下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
若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
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 10%的,
在申购前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 10%且
不高于 20%的,在申购前 10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3)若超出比例高于 20%的,在申购前 15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
险特别公告》。
(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确定发行价格后,若网下投资者管理的任意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申报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则该网下投资者被视为有
效报价投资者,方有资格且有义务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参与申购。当剔除最高部
分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对象小于 10 家时,中止发行。
五、网下和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的 9:30-15:00。《发行公
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
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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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时的有
效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
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的 9:30-11:30、13:00-15:00。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开通科创板投
资账户并持有一定市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根据投资者
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
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
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
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10,000 股。具
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0 年 8 月 14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资金,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
上发行的申购。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
效申购。
六、回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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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发行价格后,如果战略配售投资者在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实际
缴纳的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对应的股份数量(以下简称“战略投资者实
缴股份数量”)低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则战略投资者实缴股份数量为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在 2020 年 8
月 14 日(T-2 日)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果发生上述回拨,则 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发行数量将较初始网下发行数量相应增加。
战略投资者实缴股份数量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下取整值:战略投资
者实缴股份数量=实际缴纳的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发行价格*(1+新股
配售经纪佣金费率)]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决
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
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未超过 50 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但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 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
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 80%;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
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20
32
年 8 月 19 日(T+1 日)在《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 2020 年 8 月 18 日(T日)完成回拨后,将根据以下原
则对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一)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主承销商
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
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分类
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
资者分为以下三类:
1、公募产品(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
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以及保险资金为 A 类
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 RA;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QFII 资金)为 B 类投资者,B 类投资者的配
售比例为 RB;
3、除上述 A 类和 B 类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为 C 类投资者,C 类投资者的配售
比例为 RC。
(三)配售规则和配售比例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各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关系 RA≥RB≥RC。
调整原则:
1、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50%向 A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
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向 A 类、B 类投资者配售。如果 A 类、
B 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剩余
部分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在向 A 类和 B 类投资者配售时,
主承销商可调整向 B 类投资者预设的配售股票数量,以确保 A 类投资者的配售
比例不低于 B 类投资者,即 RA≥RB;
2、向 A 类和 B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后,主承销商将向 C 类投资者配售,并确
保 A 类、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于 C 类,即 RA≥RB≥RC;
33
如初步配售后已满足以上要求,则不做调整。
(四)配售数量的计算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该类配售比例
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股数。在实施配
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 1 股,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A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A 类投资者,则产生
的零股分配给 B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B 类
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C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
数量相同时,剩余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最早(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
时间和申购编号为准)的配售对象。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
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将中止发行。
(五)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网下投资者 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缴款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对网
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 10%账户(向上
取整计算)。
确定原则如下:
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向上取整计算)最终获配户数应当承诺获得
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次摇号采用按
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获配
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并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T+3 日)进行摇号抽签。
3、摇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
开展其他业务。
4、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T+4 日)刊登的《圣湘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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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
即视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八、投资者缴款
(一)战略投资者缴款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战略配售投资者将向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
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T+4 日)对战略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
佣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网下投资者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 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
佣金,资金应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16:00 前到账,配售对象的新股配
售经纪佣金金额 =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 ×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
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
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T+4 日)
对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三)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有效报价网下
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
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
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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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九、放弃认购及无效股份处理
2020 年 8 月 13 日(T-3 日)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不足的,其弃购数量将首
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
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
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
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
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将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十、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 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
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
成一致意见;
(5)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选定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预计发
行后总市值是指初步询价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乘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的
总市值)
(6)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西部投资未按照作出的承诺实施跟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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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8)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9)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10)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11)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
会或者上交所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
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
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
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立忠
联系地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 680 号
电 话:0731-88883176-6018
联 系 人:彭铸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59 号新华大厦 14 层
电 话: 010-68588637、010-68588083
联 系 人:西部证券资本市场部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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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3 层
电 话:010-60837529
联 系 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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