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湘生物: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30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0 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贲圣林,男,196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 年 9 月至 1987 年 7 月就读清华大学工业自动
化专业(本科),1987 年 9 月至 1990 年 3 月就读中国人民大学工业
企业管理专业(硕士),1990 年 8 月至 1994 年 8 月就读美国普渡大
学经济学专业(博士)。2005 年 2 月至 2010 年 3 月于汇丰银行工作,
先后担任金融机构业务中国区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工商金融业务中
国区总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职摩根大通银行董事总经
理、中国区行长;2014 年 5 月至今,于浙江大学任教。兼任物产中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7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曹亚,女,195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1973 年至 1977 年就读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原湖
南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1978 年至 1981 年就读中南大
学湘雅医学院实验肿瘤学专业。1981 年至今任职于中南大学湘雅医
学院,历任讲师、助教、副教授、教授,现为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肿
瘤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癌变与侵袭原理重点实验室主任,
中南大学分子影像学中心主任。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乔友林,男,195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
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0 年至 1983 年,就读大连医学院医学硕士;
1986 年至 1989 年,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国家癌症研究所担任访问
学者;1990 年至 1996 年,就读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预防医学
博士。1997 年至 2020 年,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
医院教授,现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群医学及公共卫生
学院教授。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沈建林,男,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1991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电子工业部杭州第五十二研
究所会计;1995 年 8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杭州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
理、项目经理;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于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
所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2004 年 1 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现任浙江省注
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知识界人士联谊会副会长、国家税务总
局浙江省税务局特约监察员、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江干区税务局特约
监察员、杭州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山东工商学院校外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兼职教授。2016 年 2 月至今担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
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
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大会 3 次。具体出席情
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独立 情况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
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 缺席 两次未亲
方式参 出席 东大会
事会次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加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数 议
贲圣林 5 5 2 0 0 否 1
曹亚 5 5 2 0 0 否 2
乔友林 5 5 2 0 0 否 1
沈建林 5 5 2 0 0 否 2
此外,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 1 次战
略委员会会议,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
自任期内的专业委员会会议。
我们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资料,认真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
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我们对 2020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审议的
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
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
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
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第一届董事会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了解与核查,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
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
报。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
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的管理规定,年薪分配方案合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
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发展需
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
经审查,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
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发发展规划等因素,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
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始终重视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符合真实、
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1 份,临时公告 23 份。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
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
的控制。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勤勉尽责。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5 次,
召集股东大会 3 次,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等事项做出了审议
和决策,持续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为
公司科学决策和董事会规范运作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
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
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
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1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
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我们的专业优势,为推动公司业务转型
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贲圣林、曹亚、乔友林、沈建林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