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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复神鹰: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2-004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复神鹰”)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2,381.93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
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
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
出具了《关于同意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3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9.33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93,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631.60 万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668.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2]第 19872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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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
序                                                   拟使用                   拟置换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预先投入
号                                                 募集资金                     金额
                                                                  金额
     西宁年产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
1                                     205,785.69    80,000.00   159,889.93    80,000.00
     原丝项目
     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
2                                      23,292.00    23,292.00    15,025.24    15,025.24
     线项目
3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36,172.00    36,172.00    15,261.23    15,261.23
4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合计                  310,249.69   184,464.00   190,176.40   110,286.47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277,668.40 万元,拟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
110,286.47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45,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122,381.93 万元
(含超募资金 93,204.4 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剩余募集资
金短期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
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及募集资金结存金额,在授权的
额度范围内,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进行现金管理,最高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22,381.93 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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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
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
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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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
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投资理财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
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
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
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
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
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
现金管理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2,381.93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
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
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2,381.93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4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且符
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2,381.93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2,381.93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发展利
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所述,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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