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关联方中标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委托第三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用 邀请招标的方式形成的关联交易,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 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 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联盟、杨平波、邵雷雷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