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陈雨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处罚;陈雨先生的提名 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雨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联盟、杨平波、邵雷雷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