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复神鹰: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4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我们审议了《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认为:公司通过委托第三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
中标单位为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交易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
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
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
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此,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该关联交易。
二、我们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神鹰西宁二期项目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认为:公司与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的设备采购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技
术的保密性、延续性及整体设备的匹配性,该关联交易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
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
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或
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该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张联盟、杨平波、邵雷雷
2023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