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8-1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达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和达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48,290股,每股发行价格1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3,452.9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15.3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537.6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天健验
字[2021]39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原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安全供水系列产品研发及
1 24,913.56 24,913.56 10,000.00
产业化项目
度量云、智慧水务 SaaS 平
2 台建设及研发中心升级项 10,819.00 10,819.00 4,000.00
目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强化项目 2,916.91 2,916.91 1,302.03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12,235.60
合计 53,649.47 53,649.47 27,537.63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6,683.9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安全供水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140.49 4,140.49
度量云、智慧水务 SaaS 平台建设及研发
2 2,194.39 2,194.39
中心升级项目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强化项目 349.02 349.02
合 计 6,683.90 6,683.90
为满足现阶段流动资金需求,拟以募集资金 6,683.9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天健审〔2021〕9188 号。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915.34 万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377.49 万元,本次拟置换
人民币 377.49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天健审〔2021〕9188 号。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
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
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683.9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377.49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683.9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 377.49 万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
9188 号),认为:和达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和达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